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 JGJ/T429-2018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5.5 钢筋及混凝土工程

5.5.1当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需悬空作业时,应搭设脚手架和上下通道,不得攀爬钢筋骨架。
5.5.2 当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边柱和悬空梁等构件的钢筋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5.5.3 当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作业。在坠落基准面2m及以上高处绑扎柱钢筋,应搭设操作平台。
5.5.4 在高处进行预应力张拉操作前,应搭设操作平台。
5.5.5 当临边浇筑高度2m及以上的混凝土结构构件时,应设置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5.5.6 当浇筑储仓或拱形结构时,应自下而上交圈封闭,并应搭设脚手架。
5.5.7 当在特殊情况下悬空绑扎钢筋或浇筑混凝土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条文说明
5.5.2 本条所述的操作部位比一般的建筑结构内部钢筋绑扎操作部位更具有高处坠落的危险性,应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5.5.3 根据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一2016的规定,操作平台应按方案设计要求进行组装使用,作业面的四周应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5.5.5 距地(或楼层)2m以上的混凝土浇筑作业部位主要包括:框架、过梁、雨棚和小平台等混凝土构件或悬挑的混凝土梁、檐、外墙和边柱等构件。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