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 JGJ/T42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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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吊装与安装工程

5.7.1 起重吊装悬空作业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结构吊装应设置牢固可靠的高处作业操作平台或操作立足点;
    2 操作平台外围应设置防护栏杆;
    3 操作平台面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板应铺平绑牢,不得出现探头板;
    4 人员上下高处作业面应设置爬梯,梯道的构造应符合本标准第5.1.7条的规定。
5.7.2 钢结构构件的吊装,应搭设用于临时固定、焊接、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并应随构件同时起吊就位,吊装就位的钢构件应及时连接。
5.7.3 钢结构安装宜在施工层搭设水平通道,通道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
5.7.4 钢结构或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安装作业层应设置供作业人员系挂安全带的安全绳。
5.7.5 在轻质型材等屋面上作业,应搭设临时走道板,不得在轻质型材上行走;安装轻质型材板前,应采取在梁下张设安全平网或搭设脚手架等安全防护措施。
5.7.6 当吊装屋架、梁、柱等大型混凝土预制构件时,应在构件上预先设置登高通道和操作平台等安全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在操作平台上进行就位、灌浆等操作。当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或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操作人员应在操作平台上进行操作。
5.7.7 吊装作业中,当利用已安装的构件或既有结构构件作为水平通道时,临空面应设置临边防护栏杆,并应设置连续的钢丝绳、钢索作安全绳。
5.7.8 装配式建筑预制外墙施工所使用的外挂脚手架,其预埋挂点应经设计计算,并应设置防脱落装置,作业层应设置操作平台。
5.7.9 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吊装就位后,应采用移动式升降平台或爬梯进行构件顶部的摘钩作业,也可采用半自动脱钩装置。
5.7.10 安装管道时,应有已完结构或稳固的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未固定、无防护的结构构件及安装中的管道上作业或通行。
 
条文说明
5.7.1 本条是对起重吊装作业安全防护提出的原则上的一般规定,具体防护规定根据吊装类型和作业条件按本节后续条文执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对起重吊装作业也提出了设置高处作业操作平台的要求。
5.7.2 根据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的规定,钢结构的吊装,钢构件在地面组装为宜,所设置的高空安全防护设施(如操作平台、操作立足点、防护栏杆、安全带拴挂点等)也应一并设置。
5.7.4 近几年装配式建筑大量推广,对于装配式框架结构尤其是钢框架结构,在预制构件的起吊安装层,作业人员需在已安装构件间通行或作业,此时水平梁板结构尚未安装完毕,作业人员个体高处作业的坠落隐患凸显。为确保悬空作业安全,需通过设置供作业人员拴挂安全带的空中安全母索(图1)和防坠安全平网的方式,对高坠事故进行主动防御。
5.7.7 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给出了利用钢丝绳或钢索作为临边防护安全绳时的构造措施。
5.7.8 作业人员在施工预制外墙时,外脚手架的设置能为其提供操作平台及有效安全防护措施。装配式外墙施工一般采用外挂脚手架,其架体由三角形钢牛腿、水平操作钢平台及立面钢防护网组成。外挂脚手架的挂点事前安装于预制外墙上,在预制外墙吊装前,先通过预留孔穿过螺栓将三角形钢牛腿与外墙进行连接,再将外挂脚手架与外墙固定,一并吊装就位。首层外墙吊装施工完成后,通过起重设备将挂架各单元吊装置于挂点的槽口内,形成上层结构施工的操作平台及防护措施,随着施工的进程,挂架可逐步向上提升。
5.7.9 预制构件吊装就位后,作业人员到构件顶部的摘钩作业也属于高处作业。为确保高处作业安全并提高功效,可采用移动式升降平台进行摘钩作业,既方便又安全;当采用简易人字梯等工具进行登高摘钩作业时,应安排专人对梯子进行监护。采用半自动脱钩装置,能有效减少人工高空摘钩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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