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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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剖面图和断面图

10.3.1 剖面图除应画出剖切面切到部分的图形外,还应画出沿投射方向看到的部分,被剖切面切到部分的轮廓线用0.7b线宽的实线绘制,剖切面没有切到但沿投射方向可以看到的部分,用0.5b线宽的实线绘制;断面图则只需(用0.7b线宽的实线)画出剖切面切到部分的图形(图10.3.1)。

图10.3.1 剖面图与断面图的区别
10.3.2 剖面图和断面图应按下列方法剖切后绘制:
    1 用一个剖切面剖切(图10.3.2-1);
    2 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平行的剖切面剖切(图10.3.2-2);
    3 用两个相交的剖切面剖切(图10.3.2-3);
    4 用2、3法剖切时,应在图名后注明“展开”字样。

图10.3.2-1 一个剖切面剖切图

图10.3.2-2 两个平行的剖切面剖切

图10.3.2-3 两个相交的剖切面剖切
10.3.3 分层剖切的剖面图,应按层次以波浪线将各层隔开,波浪线不应与任何图线重合(图10.3.3)。

图10.3.3 分层剖切的剖面图
10.3.4 杆件的断面图可绘制在靠近杆件的一侧或端部处并按顺序依次排列(图10.3.4-1),也可绘制在杆件的中断处(图10.3.4-2);结构梁板的断面图可画在结构布置图上(图10.3.4-3)。

图10.3.4-1 断面图按顺序排列

图10.3.4-2 断面图画在杆件中断处

图10.3.4-3 断面图画在布置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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