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2017
13 计算机辅助制图文件图层
13.0.1 图层命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图层宜根据不同用途、设计阶段、专业属性和使用对象等进行组织,在工程上应具有明确的逻辑关系,便于识别、记忆、软件操作和检索;
2 图层名称宜使用汉字、英文字母、数字和连字符“-”的组合,但汉字与英文字母不得混用;
3 在同一工程中,应使用统一的图层命名格式,图层名称应自始至终保持不变,且不应同时使用汉字和英文字母的命名格式。
13.0.2 命名格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图层命名应采用分级形式,每个图层名称宜由2~5个数据字段(代码)组成,第一级为专业代码,第二级为主代码,第三、四级分别为次代码1和次代码2,第五级为状态代码;其中第三级~第五级宜根据需要设置;每个相邻的数据字段应用连字符“-”分隔开。
2 专业代码用于说明专业类别,宜选用本标准附录A所列出的常用专业代码。
3 主代码宜用于详细说明专业特征,主代码可和任意的专业代码组合。
4 次代码1和次代码2宜用于进一步区分主代码的数据特征,次代码可以和任意的主代码组合。
5 状态代码宜用于区分图层中所包含的工程性质或阶段;状态代码不能同时表示工程状态和阶段,宜选用本标准附录A所列出的常用状态代码。
6 汉字图层名称宜采用图13.0.2-1的格式,每个图层名称宜由2~5个数据字段组成,每个数据字段宜为1~3个汉字,每个相邻数据字段宜用连字符“-”分隔开。

图13.0.2-1 汉字图层命名格式
7 英文图层名称宜采用图13.0.2-2的格式,每个图层名称宜由2~5个数据字段组成,每个数据字段为1~4个字符,相邻的代码用连字符“-”分隔开;其中专业代码宜为1个字符,主代码、次代码1和次代码2宜为4个字符,状态代码宜为1个字符。

图13.0.2-2 英文图层命名格式
8 图层名称宜选用本标准附录B所列出的常用图层名称。
1 图层宜根据不同用途、设计阶段、专业属性和使用对象等进行组织,在工程上应具有明确的逻辑关系,便于识别、记忆、软件操作和检索;
2 图层名称宜使用汉字、英文字母、数字和连字符“-”的组合,但汉字与英文字母不得混用;
3 在同一工程中,应使用统一的图层命名格式,图层名称应自始至终保持不变,且不应同时使用汉字和英文字母的命名格式。
13.0.2 命名格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图层命名应采用分级形式,每个图层名称宜由2~5个数据字段(代码)组成,第一级为专业代码,第二级为主代码,第三、四级分别为次代码1和次代码2,第五级为状态代码;其中第三级~第五级宜根据需要设置;每个相邻的数据字段应用连字符“-”分隔开。
2 专业代码用于说明专业类别,宜选用本标准附录A所列出的常用专业代码。
3 主代码宜用于详细说明专业特征,主代码可和任意的专业代码组合。
4 次代码1和次代码2宜用于进一步区分主代码的数据特征,次代码可以和任意的主代码组合。
5 状态代码宜用于区分图层中所包含的工程性质或阶段;状态代码不能同时表示工程状态和阶段,宜选用本标准附录A所列出的常用状态代码。
6 汉字图层名称宜采用图13.0.2-1的格式,每个图层名称宜由2~5个数据字段组成,每个数据字段宜为1~3个汉字,每个相邻数据字段宜用连字符“-”分隔开。

图13.0.2-1 汉字图层命名格式

图13.0.2-2 英文图层命名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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