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3-2010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的验收。
1.0.3 煤矿井巷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本条闸明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本规范的编制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原则,将原《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中的施工和验收分离,分别组成独立的规范。本规范是在《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的验收部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09-94中的合格部分,以及近十几年来先进的施工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整合形成新的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0.3 本条规定了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的基本要求,承包合同(如质量要求等)和工程技术文件(如设计文件、企业标准、施工技术方案等)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综合性强、牵涉面广,不仅有原材料方面的内容(如水泥、钢材),尚有半成品、成品方面的内容(如构配件),也与其他施工技术和质量评定方面的标准密切相关。因此,凡本规范有规定的,应遵照执行,凡本规范无规定的或未包括的工程项目,应按照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执行或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按照本规范修订的原则补充临时标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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