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园设计规范 CJJ267-2017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3.1 设计原则

3.1.1 动物园设计应符合功能性原则,满足饲养繁育、动物保护、科学研究、科普教育和休闲观赏、安全卫生、环境优美的要求。
3.1.2 动物园设计应符合安全性原则,保证游人、工作人员和动物的安全。
3.1.3 动物园设计应体现生态性原则,合理利用地形、水体、植被等环境条件创造近自然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并制定雨水综合利用目标与技术措施。
3.1.4 动物园设计应符合动物的生活习性,满足动物福利要求。
3.1.5 动物园设计应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满足游人和工作人员的安全、使用要求,保证游人参观游览的舒适性,并对儿童使用设施作出相应设计。
条文说明
3.1.1 动物园设计应以其所承载的社会职能为出发点,现代动物园除了承担传统的“休闲娱乐、饲养展示、科研科普”功能外,还逐渐转向“综合保护和科普教育”。动物园是连接人与自然的纽带,除了展示动物外,还通过动物承载传递环境保护信息。
3.1.3 动物园设计要为野生动物创造自然的展示条件,尽量模拟动物的自然生活环境,少人工痕迹。
3.1.4 现代动物园与传统动物园最大的区别在于不仅仅为圈养动物提供“生存空间”,还应保障动物享有“五项自由”为基本内容的动物福利标准,内容如下:
    1 动物享有新鲜干净的饮水和食物的自由;
    2 动物享有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的自由;
    3 动物享有良好医疗服务与设施的自由;
    4 动物享有表达自然行为的自由;
    5 动物享有免于恐惧和窘迫的自由。
    满足这些动物福利标准是动物园设计的出发点与准则。
3.1.5 儿童是动物园参观游览的主要群体,因此在动物园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儿童的参观体验以及方便儿童使用的设施。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