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 GB5117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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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水体调蓄工程

6.2.1 在降雨前,水体调蓄工程应预降水位。
6.2.2 小区水体调蓄工程的进水格栅、前置塘和溢流口等设施应定期维护。
6.2.3 小区水体调蓄工程的运行管理应包括设施检查、杂物打捞、水质维护和清淤等。

条文说明
6.2.1 为充分发挥水体调蓄工程的调蓄功能,水体调蓄工程应根据降雨预报,在降雨前预降水位。
6.2.3 特别是在每年汛期前,应加强对小区水体调蓄工程的进水口、进水格栅、前置塘和溢流口等进行检查,必要时应对调蓄设施进行清淤,保障汛期设施的正常运行。在汛期,每次设施使用后应进行杂物打捞,对于用于雨水综合利用的小区水体调蓄设施还应加强水质维护管理,保障供水安全和景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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