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校园评价标准 GB/T51356-2019
I 控制项
5.1.4 为保证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校园的可持续发展,在校园规划时要预留一定的发展用地。以保证随着学校招生规模进一步扩大而能满足相关建设需求。应合理提高建设场地利用系数,校园的容积率与建筑密度均不低于国家与地方对于学校建筑规定的标准,合理利用地下空间。为了保护校园的生态环境并保留发展用地,在不提高建筑密度的情况下,可采用对土地进行立体化开发利用的方法,充分开发利用空中、地面和地下空间,即向空中和地下发展建设。将建筑首层做成架空层,设置座椅和绿化,学生可在此看书、讨论和聊天,免遭日晒雨淋,形成优美舒适的校园交往空间,也可把架空层用作集中自行车停车场。
5.1 规划与生态
I 控制项
5.1.1 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对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建设控制的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5.1.2 学校不得建设在地震断裂带、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易发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校园场地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规定。
5.1.3 学校教学楼、行政楼等公共建筑布局应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的要求,并应符合城市规划有关高等院校日照标准的规定。学生宿舍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有关宿舍建筑日照标准的规定。
5.1.4 校园可比容积率与建筑密度均不应低于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对于校园建设的规定。
Ⅱ 评分项
5.1.5 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评分总分值为12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学校新区建设绿地率不低于35%,旧区改建项目绿地率不低于30%,得3分;
2 学校场地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评分按表5.1.5的规则评分,最高得7分;
3 学校公共绿地在放假期间向社会公众开放,得2分。
5.1.6 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评价总分值为9分,按表5.1.6的规则评分。
5.1.7 场地内制定综合安全规划,满足突发灾害时紧急疏散、应急保障救护等要求,评价总分值为12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规划布局应对突发灾害的避难场所及紧急疏散系统,得3分;
2 规划布局紧急疏散、避难引导标识系统,得3分;
3 人流集中的道路不宜设置台阶,设置台阶时且不得少于3级,得3分;
4 校园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设施处理道路的高差,得3分。
5.1.8 根据学校所在地的冬夏主导风向布置建筑物及构筑物,校园风环境有利于冬季室外行走舒适及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评价总分值为11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建筑物周围人行区距地高1.5处风速低于5m/s,户外休息区、活动区风速小于2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小于2,得3分;
2) 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建筑迎风面与背风面表面风压差不大于5Pa,再得2分。
2 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场地内人活动区无涡旋或无风区,得3分;
2) 50%以上可开启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大于0.5Pa,再得3分。
5.1.9 新建、改建、扩建学校项目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采取表层土利用等生态补偿措施。评价分值为9分。
5.1.10 校区内统筹建设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60%。评价总分值为12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雨水入渗措施应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广场和停车场,得1分;应用在机动车道及其他场所,得1分;
2 雨水回用于绿化和其他,得2分;
3 采取生物滞留措施和初期雨水净化措施,得3分;
4 建有集中蓄洪调峰功能设施,得2分;
5 年雨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60%得1分、65%得2分、70%得3分。
5.1.11 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的联系,校园选址和出入口设置方便学生及教职员工充分利用的公共交通网络。评价总分值为12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实际距离不大于1000m,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实际距离不大于1000m,得4分;
2 场地出入口步行实际距离1000m,范围内设有不少于3条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得4分;
3 有人行通道衔接公共交通站点,得4分。
5.1.12 根据校园空间的承载力设计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场,节约土地资源。停车场地及地下车库的出入口不直接通向师生人流集中的道路。评价总分值为12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自行车停车设施方便出入,且有遮阳防雨措施,得3分。
2 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满足下列要求中2项,得6分;满足3项及以上,得9分:
1) 停车方式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停车采用机械式停车库、地下停车库等方式节约用地;
2) 合理设计地面停车位,不挤占步行空间及活动场所;
3) 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库)使用效率;
4) 地面停车比例不大于总停车量的40%;
5) 学校周边有良好的交通条件,设置临时停车场地。
5.1.13 改建、扩建项目利用尚可使用的场地、设施及建筑,各项公用和体育设施向当地提供社会协作。评价总分值为11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改建、扩建项目利用尚可使用的场地、设施及建筑,得3分。
2 学校公用及体育设施向当地提供社会协作,得4分。
3 室外活动场地错时向周边居民免费开放,得4分。
条文说明
I 控制项
5.1.1 绿色校园在建设过程中尽可能保持原有场地的地形地貌,保护有价值的树木、水塘、水系等,是传承场地历史文脉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校园的可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条明确:“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第四十二条规定:“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因此,任何建设项目的选址必须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
各类保护区是指受到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划定有明确的保护范围、制定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的各类政策区,主要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街区(《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等。
绿色校园从发展战略考虑,对于因建设开发确需改造的场地内现有地形、地貌、水系、植被等环境状况,在工程结束后,应鼓励建设方采取相应的场地环境恢复措施,减少对原有场地环境的改变,避免因土地过度开发而造成对城市整体环境的破坏。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项目区位图、场地地形图以及当地城乡规划、国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法定规划文件或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现场核实。
5.1.2 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指已知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陷、地裂、雷暴、洪涝、冲塌、飓风、海啸等灾难的地段及地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错位的部位。我国幅员辽阔,近年来屡有人口稠密地区遭受多种地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损失惨痛,作为学生学习场所,学校的安全性应首当其冲。学校建设选址应作用地适宜性评价,即以建校立项时的环境质量评估报告为依据。学校环境质量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该地段的气候特征、空气洁净度、噪声级、地质条件、雷暴记录、电磁波辐射测定、土壤氨污染检验值等项。目前我国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对各种污染源防护距离的控制已有相关标准,因此,在绿色校园建设选址阶段必须按国家相关安全规定,同时满足本条要求。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询地形图、场址检测报告,审核应对措施的合理性及相关检测报告或论证报告,并现场核实。
5.1.3 教学公共建筑(包括教学建筑、图书馆、行政楼、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行政用房、会堂、食堂等公共建筑)与学生、教工宿舍建筑的室内外日照环境、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直接影响学生与教职员工的身心健康和居住生活质量。关于满足城市规划学校日照标准,目前进行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校园规划设计,主要采纳的标准是本省市规划部门执行的日照标准,例如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等。
本标准中的教学公共建筑与宿舍建筑未包括下列六项用房:
1 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的生产性工厂及其附属用房,农林院校的生产性农场、牧场、林场及其附属用房,医学院校及个别体育院校的临床实习医院。
2 已离休、退休、调出教职工及已故教职工遗属所使用的教工住宅、食堂、浴室、医务所、托儿所幼儿园等生活福利附属设施。
3 未在评价所选校区域内在职教职工教工住宅、食堂、浴室、医务所、托儿所幼儿园等生活福利附属设施建筑。
4 个别学校的函授部因校外辅导站不足,必须在校内对部分学员进行集中辅导,需要增加建设的少量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及教室。
4 个别学校的函授部因校外辅导站不足,必须在校内对部分学员进行集中辅导,需要增加建设的少量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及教室。
5 采暖地区的供暖锅炉房。
6 设防地区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在执行本条时应准确理解以下要求:
学校教学楼、行政楼等公共建筑布局应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的要求,满足城市规划有关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日照标准的要求。
学校宿舍楼建筑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关于日照标准要求的内容。
学校宿舍建筑系指专为学生设计,供其起居生活使用,符合学生生理、心理要求的居住建筑等。由于学生的生理机能、生活规律及其健康需求决定了其活动范围的局限性和对环境的特殊要求,因此为学生所设的宿舍建筑应具有有利于学生视线发育等相关健康的要求。
职业学校及高等校园建筑在城市旧城区新建的公共建筑与学生宿舍建筑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系指在旧区改建时确实难以达到规定的标准时才能这样做。为保障学生与教职员工的身心健康发展,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降低后的教学公共建筑与宿舍日照标准均不得低于大寒日日照2h的标准。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询相关设计文件、相关竣工图、学校建筑平面日照等时线模拟图、计算书,并现场核实。
校园建筑种类繁多,学校往往存在用地紧迫的情况,故在保证其基本功能及室外环境的前提下,应根据校园规划及所在地城乡规划的要求采用合理的容积率,就节地而言,对于容积率不可能高的建设项目,可以通过精心的场地设计,创造更高的绿地率,提供更多的开敞空间或公共空间。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相关设计文件、相关竣工图、计算书,并现场核实。
Ⅱ 评分项
5.1.5 合理设置绿地可起到改善和美化环境、调节小气候、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等作用。绿地率描述的是学校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学校用地的比例(%)。绿地率所指的“学校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宿舍绿地等。其中,公共绿地包括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化公共绿地。
绿地的数量及面积是衡量校区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我国学校项目规划实践,当绿地率达35%时可达较好的空间环境效果。增加绿化面积对学生与教职员工的身心健康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绿化可有效地缓解区域的热岛效应并创造舒适宜人的学习、生活环境。
本条鼓励校园项目优化建筑布局,提供更多的绿化用地或绿化广场,创造出更加宜人的校园绿化景观空间,鼓励校园绿地用地设置休憩、娱乐等设施并定时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以提供更多的公共活动空间。考虑到安全等多方因素,由当地教育系统规定学校向公众开放的时间。
其中学校建筑合理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方式,创造舒适的环境。绿化用地宜包括集中绿地、零星绿地、水面和供教学实践的种植园及小动物饲养园。
1 应设置集中绿地。
2 集中绿地、零星绿地、水面等用地按各自的外缘围合的面积计算。
3 各种绿地内的步行甬路计入绿化用地。
4 铺栽植被达标的绿地停车场用地计入绿化用地。
5 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的屋顶绿化可计入绿化用地。
6 墙面垂直绿化按照当地植树绿化要求面积换算要求计入绿化用地。
7 未铺栽植被或铺栽植被不达标的体育场地不宜计人绿化用地。
8 绿地的日照及种植环境宜结合教学、植物多样化等要求综合布置。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询相关设计文件、相关竣工图、计算书,并现场核实。
5.1.6 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是节地的主要手段。学校建设车库、设备用房、文化、体育等功能用房建在地下,应与地上建筑及城市空间相结合,统一规划,科学地协调地上及地下空间的震动、污染、承载及噪声等问题,满足人防、消防及防灾规范要求,避免对既有设施造成伤害,预留与未来设施连接的可能性。应考虑对空间资源的保护,应在浅层空间得到充分利用的基础上再向深层空间发展;人员活动频繁的地下空间应满足空间使用的安全、便利、舒适及健康等方面的要求。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相关设计文件、相关竣工图、计算书,并现场核实。
5.1.7 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学生的行动经常是群体行动,道路有台阶易发生踩踏事故。在人流集中的道路上设置台阶可能成为紧急疏散时的隐患,宜采用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处理道路的高差。
场地内的人行通道及场地内外联系的无障碍设计是绿色出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各类人群方便、安全出行的基本设施。
注重场地设计中安全规划、对策及措施的合理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绿色校园应对突发灾害的应急道路系统主要承担疏散学生、运送救援物资的作用,校园的灾害应急道路系统需连接城
市主要人口聚集区、避难场所和主要交通枢纽。
学校对本地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学校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订有预案,并且有定期组织紧急疏散、消防演习等现场演练。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询相关设计文件、相关竣工图,查阅档案,访谈责任人,并现场核实。
5.1.8 校园的风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到在校师生的生活质量和教育活动的展开,校园的总体规划布局、建筑单体设计、景观布置等相比于普通的居住区建筑考虑的因素要更为复杂和全面。若校园内建筑的规划布局不够合理,导致出现风环境问题,将会影响校内师生的舒适性和安全性。例如,过大的风速会使处于室外的师生产生不舒适感,而过大的风压可能会造成物体跌落、玻璃碎裂等,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研究结果表明,建筑物周围人行区距地1.5m高处风速v<5m/s是不影响人们正常室外活动的基本要求。此外,通风不畅还会严重地阻碍空气的流动,对于室外散热和校园污染物消散是非常不利的。
影响校园建筑周围风场的因素有很多,不仅包括校园整体布局,通风廊道和建筑群布置,建筑单体设计和周边建筑布局等因素,还会受当地自然条件以及景观布置的影响。以冬季作为主要评价季节,是由于对多数城市而言,冬季风速约为5m/s的情况较多,夏季、过渡季通风不畅在某些区域形成无风区和涡旋区,将影响室外散热和污染物消散。夏季大型室外场所恶劣的热环境,当超过极限值时,长时间停留还会引发高比例人群的生理不适直至中暑。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达到0.5Pa时有利于建筑的自然通风。
科学、合理的风环境设计不仅有利于建筑节能、减少能耗,而且能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校园环境,保证在校生人身健康和安全。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询相关设计文件、相关竣工图、风环境模拟计算报告,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测试。
5.1.9 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规划应充分合理利用原有场地的地形、地貌,诚少土方石方工程量,例如依山而建的校园,要保护好山坡的植被,特别是大型乔木,不要在山上大兴土木,以免造成水土流失;傍水的校园,要注意做好校园各种污水的净化和导流,不要因校园污水的不合理排放而污染了水质。减少开发建设过程对场地及周边环境生态系统的改变,如在建设过程中明确需要改造场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及植被时,应在工程结束后及时采用生态复原措施减少对原有场地环境的改造和破坏。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相关文件、生态保护和补偿计划。
查阅相关竣工图、生态保护和补偿,并现场核实。
5.1.10 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是社会构成的要素,校园人口密集、用水量大、开放性强,校园成为集中用水的大户,同时又具备汇水面积大,水质较好等特点,若能合理的开发利用雨水资源,不仅能缓解校园供水压力,节约水资源,并且可减少暴雨径流,削减洪峰流量,减轻排水压力,促进雨水向地下水供给,校园的雨水生态化利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校园规划中“雨洪管理”中应引入低影响开发模式,采取绿色雨水基础设施,以降低开发区域的排水量和洪峰流量,有效缓解雨水径流污染、改善校园生态环境。校园绿色雨水基础设施技术是针对校园的屋顶、道路、庭院、广场、绿地等不同下垫面降水所产生的径流,通过采取相应的集、蓄、渗、用、调等措施,例如可渗透路面、雨水花园、植物草沟、绿色屋顶及自然排水系统等解决校园雨洪问题的技术。
绿色雨水基础设施技术主要包括雨水渗透铺装和生物滞留技术等。校园的非机动车行路面、广场、停车场、花园小径、公共活动场地等应采用透水性铺装,如采用多孔混凝土地面、透水砖等;可结合道路设计,采用生物滞留池、下凹式绿地、生态浅沟等;可结合屋面设计,采用屋面绿化等。
本条的评价方法:查阅校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方案及规划设计文件、校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实施方案或证明文件、查阅设计文件和绿色生态校区城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用水现状调研、评估和发展规划报告和竣工图,并现场核查。
本条的评价方法:查阅校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方案及规划设计文件、校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实施方案或证明文件、查阅设计文件和绿色生态校区城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用水现状调研、评估和发展规划报告和竣工图,并现场核查。
5.1.11 机动车,特别是小汽车的迅速增长,给城市带来行车拥堵、停车难的大问题。对具有大量人流和短时间集散特性的建筑,为了保证各类人员顺畅方便地进出,要求将大量人群与少量使用专用车辆的特殊人群按照人车分行的原则组织各自的交通系统。同时,得导以步行、公交为主的出行模式,在学校规划设计阶段应重视将公共交通系统引入校园,沿车行道设置公交站点,保证学校各建筑出入口到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1000m。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相关设计文件、相关竣工图,并现场核实。
5.1.12 学校周边应有良好的交通条件,有条件时宜设置临时停车场地。
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校园出入口应与市政交通衔接,但不应直接与城市主干道连接。校园主要出入口应设置缓冲场地。为使师生人流及自行车流出入顺畅,校门宜向校内退让,构成校门前的小广场,起缓冲作用。退后场地的面积大小取决于学校所在地段的交通环境、学校规模及生源家庭情况。校园规划中的停车场地及地下车库的出入口不应直接通向师生人流集中的道路。校园周边应有良好的交通条件,有条件时宜设置临时停车场地,解决访问人群及家长的临时停车问题。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相关设计文件、相关竣工图、有关记录,并现场核实。
5.1.13 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规划需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工程的规划建设应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改建、扩建学校的规划建设应在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进行。应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建筑。“尚可使用的建筑”系指建筑质量能保证使用安全的建筑,或通过少量改造加固后能保证使用安全的建筑。坚持勤俭办学,切实提高教学科研用房的利用率,对建筑的利用,可根据规划要求保留或改变其原有使用性质,并纳入规划建设项目。同时,高等院校应尽量向社会提供体育馆、图书馆等各项公共设施以及生活福利设施,体现绿色校园的可持续发展精神。
5.1.13 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规划需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工程的规划建设应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改建、扩建学校的规划建设应在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进行。应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建筑。“尚可使用的建筑”系指建筑质量能保证使用安全的建筑,或通过少量改造加固后能保证使用安全的建筑。坚持勤俭办学,切实提高教学科研用房的利用率,对建筑的利用,可根据规划要求保留或改变其原有使用性质,并纳入规划建设项目。同时,高等院校应尽量向社会提供体育馆、图书馆等各项公共设施以及生活福利设施,体现绿色校园的可持续发展精神。
兼容两种及以上主要公共服务功能是指主要服务功能在建筑内部混合布局,部分空间共享使用,体育专用设施可定时向社会开放等,可提高各类设施和场地的使用频率。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相关文件、相关竣工图、有关证明文件,并现场核实。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 上一节:5 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
- 下一节:5.2 能源与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