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施工质量检验
3 钉周围不应有木材被胀裂等现象。
结构用木材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是指木材的树种(包括树种组合)或强度等级符合规定。在我国现阶段,方木、原木结构所用木材的强度等级是由树种确定的,而同一树种或树种组合的木材,强度不再分级。所以明确了树种或树种组合,就明确了强度等级。
9.4.3 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标准》GB 50005对不同目测等级的方木和原木在强度上未加区分,实际上三个强度等级木材的缺陷不同,对木材强度的影响程度也不同;即使相同的缺陷,对木材的抗拉、抗压强度的影响程度也不同。故规定了不同目测等级的木材不同的用途,等级高的用于受拉构件,低的可用于受压构件,施工及验收时应予以注意。
结构用木材的目测等级评定标准,不同于一般用途的商品等级,两者不能混淆。
9.4.4 成品螺栓是标准件,强度等级通常采用屈服比表示,如4.8级表示抗拉强度标准值为400MPa,屈服强度标准值为320MPa,这类螺栓进场是仅需检验合格证书。由于标准件的螺栓长度有时不满足木结构连接的要求,需要专门加工,螺杆使用的钢材应有专门力学性能检验合格报告。
本条还对螺栓连接的其他方面作出规定:
1 控制螺栓孔直径就是为了减小节点连接的变形。施工时连接板与被连接构件应一次成孔,使孔位一致,便于安装螺栓。
否则难以保证孔位一致,往往需要扩孔,易造成椭圆孔,加大节点连接的滑移。
2 受剪螺栓或系紧螺栓中的拉力不大,施工中可按构造要求设置垫板。
3 保证螺栓连接的紧密性。
9.4.6 钉连接中钉的直径与长度应符合加固设计文件的规定,施工中不允许使用与设计文件规定的同直径不同长度或同长度不同直径的钉替代,这是因为钉连接的承载力与钉的直径和长度有关。
硬质阔叶材和落叶材等树种,钉钉子时易发生木材劈裂或钉子弯曲,故需设引孔,即预钻孔径为0.8倍~0.9倍钉子直径的孔,施工时亦需将连接件与被连接构件临时固定在一起,一并预留孔。
9.4.7 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标准》GB 50005明确规定承重木结构用钢宜选用Q 235等级,不能因为用于木结构就放松对钢材质量的要求。实际上,建筑结构钢材均可用于木结构,故本条规定钢材的屈服强度和极限强度不低于Q 235等级的指标要求。
9.4.11 现场做拉拔检测,检查数量过多不太现实,过少难以保证质量,参考其他现场检测标准,提出了抽样数量的最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