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 GB5124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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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能量回收

7.2.1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能源物质宜采取回收和再利用措施。
7.2.2 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应靠近负荷中心。冷(热)水机组或供暖、换热设备的选择应根据使用特点及空调或供暖系统的规模,结合可利用生产余热情况,以及当地能源价格政策、环保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产余热或热电厂余热宜作为供暖或空调的热源;
    2 热电厂或生产余热蒸汽或高温水宜作为溴化锂冷水机组的冷源;
    3 电厂余热应采用溴化锂吸收式热泵技术回收作为供暖空调热源。
条文说明
7.2.1 工业可回收的能量大体分为三类:
    (1)可燃性余能:即可作为燃料使用的可燃物,包括排放的可燃废气、废液、废料等。例如,放散的高炉气、焦炉气、油田伴生气、炼油气、矿业瓦斯、焦黑尾气、纸浆黑液、甘蔗渣、木屑、可燃垃圾等;
    (2)载热性余能(即余热):包括排气、产品、物料、废物、工质所带走的高温热以及化学反应热等。例如,锅炉和窑炉的烟道气;燃气轮机和内燃机的排气;焦炭、钢件、水泥、砖瓦、炉渣的高温热;冷凝水、冷却水、放散热风等带走的热以及排放的废气热等;
    (3)有压性余能:是指排气、排水等有压流体的能量。例如,水电站坝顶溢流、高炉炉顶有压排气、压力较高的蒸汽、管道中的高压水流等。
7.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明确提出:“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提高热电机组的利用率,发展热能梯级利用技术,热、电、冷联产技术和热、电、煤气三联供技术,提高热能综合利用率”。大型热电冷联产是利用热电系统发展供热、供电和供冷为一体的能源综合利用系统。冬季用热电厂的热源供热,夏季采用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供冷,使热电厂冬夏负荷平衡,高效经济运行。
    空气调节冷热源及设备的选择可以有多种方案组合,如何选定合理的冷热源组合方案,达到技术经济最优化,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国内各地区及城市的能源结构、价格均不相同,工业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和经济实力也存在较大差异,同时还受到环保和消防以及能源安全等多方面的制约。为此,本条提出了工业建筑供暖空调的冷热源选择时,要遵循的一般指导原则。
    1 我国工矿企业余热资源潜力很大,冶金、建材、电力、煤炭、化工、轻工、纺织等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余热,这些余热都有可能转化为供冷供热的热源,从而减少重复建设,节约一次能源。国家新出台的节能政策和标准对节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利用余热回收是最有效的节能途径之一。根据调查,各行业的余热总资源约占其燃料消耗总量的17%~67%,可回收利用的余热资源约为余热总资源的60%。其中供暖空调是能源消耗的大户,同时也是余热回收潜力最大的地方。例如,空气压缩机、炼油装置、钢铁高炉冲渣水、焦炉烟气、工业窑炉烟气、精密铸造等余热回收。
    2 蒸汽型或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是以蒸汽或废热蒸汽为能源,溴化锂为吸收剂,水为制冷剂,提供空调系统和工艺流程冷源的大型工业设备。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拥有很高的能源效率及显著的环保效益。
    3 热电联产实现了能量的梯级利用,高品位能用于发电,低品位能用于供热,减少了污染物的生产和排放,极具节能环保和经济效益,近年来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然而,热电厂仍存在大量的余热,对余热进行回收非常必要。采用以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技术为基础的各种蒸汽、热水、烟气驱动的吸收式冷(热)水机组代替空调系统的冷热源,与热电联产相结合,回收利用余热,可以提高能源利用率,达到节约能源、降低生产成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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