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上节
下节
查找
检索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2部分: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 GB27898.2-2011
返 回
字变小
字变大
白底黑字
搜索
5.6 连续运行
5.6.1 稳压运行稳定性
设备应按6.7.1规定的试验方法连续运行24h,设备不应产生任何故障。
5.6.2 消防泵组运行稳定性
消防泵组在消防额定工作压力P
x
下连续运行6h,泵组及控制系统不应产生任何故障。
5.6.3 消防泵组连续启动
消防泵组通过操控柜面板的紧急启动按钮连续启动6次,泵组及控制系统不应产生任何的故障。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上一节:
5.5 供水能力
下一节:
5.7 密封性能
京ICP备2021037427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