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符号
2.2.1 作用和作用效应
C——设计对变形、裂缝等规定的相应限值;
Cr——齿板剪-拉复合承载力设计值;
M——弯矩设计值;
Mx、My——构件截面x轴和y轴的弯矩设计值;
M0——横向荷载作用下跨中最大初始弯矩设计值;
Mr——齿板受弯承载力设计值;
N——轴向力设计值;
Nb——保险螺栓所承受的拉力设计值;
Nr——板齿承载力设计值;
Ns——板齿抗滑移承载力设计值;
Rd——结构或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Rf——按耐火极限燃烧后残余木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
Sd——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Sk——火灾发生后验算受损木构件的荷载偶然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Tr——齿板受拉承载力设计值;
V——剪力设计值;
Vd——剪力墙、楼盖和屋盖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Vr——齿板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Wd——六角头木螺钉的抗拔承载力设计值;
Zd——销轴类紧固件每个剪面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Z——受剪承载力参考设计值;
ω——构件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的挠度;
ωx、ωy——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的沿构件截面x轴和y轴方向的挠度。
2.2.2 材料性能或结构的设计指标
Cr1、Cr2——沿l1、l2方向齿板剪-拉复合强度设计值;
E——木质材料弹性模量平均值;
Ek——木质材料弹性模量标准值;
fck、fc——木质材料顺纹抗压及承压强度标准值、设计值;
fcα——木质材料斜纹承压强度设计值;
fc,90——木材的横纹承压强度设计值;
fmk、fm——木质材料抗弯强度标准值、设计值;
ftk、ft——木质材料顺纹抗拉强度标准值、设计值;
fvk、fv——木质材料顺纹抗剪强度标准值、设计值;
fvd——采用木基结构板材作面板的剪力墙、楼盖和屋盖的抗剪强度设计值;
fem——主构件销槽承压强度标准值;
fes——次构件销槽承压强度标准值;
fyb——销轴类紧固件抗弯强度标准值;
ft,j,k、fm,j,k——指接节点的抗拉强度标准值、宽度方向的抗弯强度标准值;
G——木构件材料的全干相对密度;
Kw——剪力墙的抗剪刚度;
nr——板齿强度设计值;
ns——板齿抗滑移强度设计值;
tr——齿板抗拉强度设计值;
υr——齿板抗剪强度设计值;
βn——木材燃烧1.00h的名义线性炭化速率;
[ω]——受弯构件的挠度限值;
[λ]——受压构件的长细比限值。
2.2.3 几何参数
A——构件全截面面积,或齿板表面净面积;
An——构件净截面面积;
A0——受压构件截面的计算面积;
Ac——承压面面积;
Be——楼盖、屋盖平行于荷载方向的有效宽度;
b——构件的截面宽度;
bn——变截面受压构件截面的有效边长;
bt——垂直于拉力方向的齿板截面计算宽度;
bv——剪面宽度,或平行于剪力方向的齿板受剪截面宽度;
d——原木或销轴类紧固件的直径;
def——有效炭化层厚度;
e0——构件的初始偏心距;
h——构件的截面高度;
hd——六角头木螺钉有螺纹部分打入主构件的有效长度;
hn——受弯构件在切口处净截面高度;
hw——剪力墙的高度;
I——构件的全截面惯性矩;
i——构件截面的回转半径;
l——构件长度;
l0——受压构件的计算长度;
le——受弯构件计算长度;
lv——剪面计算长度;
S——剪切面以上的截面面积对中性轴的面积矩;
tm——单剪连接或双剪连接时,较厚构件或中部构件的厚度;
ts——单剪连接或双剪连接时,较薄构件或边部构件的厚度;
W——构件的全截面抵抗矩;
Wn——构件的净截面抵抗矩;
Wnx、Wny——构件截面沿x轴和y轴的净截面抵抗矩;
α——上弦与下弦的夹角,或作用力方向与构件木纹方向的夹角;
λ——受压构件的长细比;
λB——受弯构件的长细比。
2.2.4 计算系数及其他
a——支座条件计算系数;
Cm——含水率调整系数;
Ct——温度环境调整系数;
KB——局部受压长度调整系数;
KZcp——局部受压尺寸调整系数;
kd——永久荷载效应控制时,木质材料强度设计值调整系数;
kh——桁架端节点弯矩影响系数;
kg——销轴类紧固件受剪承载力的群栓组合作用系数;
kl——长度计算系数;
kmin——销槽承压最小有效长度系数;
t——耐火极限;
β——材料剪切变形相关系数;
ρ——可变荷载标准值与永久荷载标准值的比率;
φ——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φl——受弯构件的侧向稳定系数;
φm——考虑轴向力和初始弯矩共同作用的折减系数;
φy——轴心压杆在垂直于弯矩作用平面y-y方向按长细比λy确定的稳定系数;
ψv——考虑沿剪面长度剪应力分布不均匀的强度折减系数;
γ0——结构重要性系数;
γRE——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在“原2003版规范”的符号基础上,根据本次修订内容的需要,增加了若干新的符号。例如,销轴类紧固件每个剪面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Zd、根据耐火极限t的要求确定的有效炭化层厚度def等有关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