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装配式轻型坡屋面材料
4.8.1 装配式轻型坡屋面宜采用工业化生产的轻质构件。
4.8.2 冷弯薄壁型钢应采用热浸镀锌板(卷)直接进行冷弯成型。承重冷弯薄壁型钢采用的热浸镀锌板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镀锌板的双面镀锌层重量不应小于180g/m2。
4.8.3 冷弯薄壁型钢采用的连接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8.4 用于装配式轻型坡屋面的承重木结构用材、木结构用胶及配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的有关规定。
4.8.5 新建屋面、平改坡屋面的屋面板宜采用定向刨花板(简称OSB板)、结构胶合板、普通木板及人造复合板等材料;采用波形瓦时,可不设屋面板。
4.8.6 木屋面板材的主要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的有关规定。木屋面板材的规格应符合表4.8.6的规定。
4.8.7 新建屋面、平改坡屋面的屋面瓦,宜采用沥青瓦、沥青波形瓦、树脂波形瓦等轻质瓦材。屋面瓦的材质应符合本规范第4.3节、第4.4节和第4.5节的规定和设计的要求。
4.8.1 装配式轻型坡屋面的特点是工业化程度高,施工速度快,所选择材料应便于工厂化生产,并满足国家节能环保的政策法规。在选择材料的同时,应注意各种材料之间的相容性,防止附属材料对主体钢结构或木结构的腐蚀。
4.8.2 镀锌层重量(双面)不小于180g/m2的热浸镀锌板可满足一般使用年限屋顶的需要。但在近海海岸建筑、海岛建筑或其他腐蚀性环境中应用时,设计人员应确认构件的防腐性能是否满足要求。
4.8.3 装配式轻型坡屋面冷弯薄壁型钢通常采用的连接件(连接材料)的相关标准如下:
1 普通螺栓的相关标准有《六角头螺栓C级》GB/T 5780、《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098.1等;
2 高强度螺栓的相关标准有《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T 1228、《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GB/T 1229、《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GB/T 1230、《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 1231、《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 3632等;
3 连接薄钢板、其他金属板或其他板材采用的自攻、自钻螺钉相关标准有《十字槽盘头自钻自攻螺钉》GB/T 15856.1、《十字槽沉头自钻自攻螺钉》GB/T 15856.2、《十字槽半沉头自钻自攻螺钉》GB/T 15856.3、《六角法兰面自攻螺钉》GB/T 15856.4、《开槽盘头自攻螺钉》GB/T 5282、《开槽沉头自攻螺钉》GB/T 5283、《开槽半沉头自攻螺钉》GB/T 5284、《六角头自攻螺钉》GB/T 5285等;
4 抽芯铆钉相关标准有以下几种:
《封闭型平圆头抽芯铆钉 11级》GB/T 12615.1;
《封闭型平圆头抽芯铆钉 30级》GB/T 12615.2;
《封闭型平圆头抽芯铆钉 06级》GB/T 12615.3;
《封闭型平圆头抽芯铆钉 51级》GB/T 12615.4;
《封闭型沉头抽芯铆钉 11级》CB/T 12616.1;
《开口型沉头抽芯铆钉 10、11级》GB/T 12617.1;
《开口型沉头抽芯铆钉 30级》GB/T 12617.2;
《开口型沉头抽芯铆钉 12级》GB/T 12617.3;
《开口型沉头抽芯铆钉 51级》GB/T 12617.4;
《开口型平圆头抽芯铆钉 10、11级》GB/T 12618.1;
《开口型平圆头抽芯铆钉 30级》GB/T 12618.2;
《开口型平圆头抽芯铆钉 12级》GB/T 12618.3;
《开口型平圆头抽芯铆钉 51级》GB/T 12618.4;
《开口型平圆头抽芯铆钉 20、21、22级》GB/T 12618.5;
《开口型平圆头抽芯铆钉 40、41级》GB/T 12618.6;
5 射钉相关标准有《射钉》GB/T 18981;
6 锚栓相关标准有《碳素结构钢》GB/T 700、《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规定的Q345等。
4.8.5 结构用定向刨花板规格和性能的相关标准有《定向刨花板》LY/T 1580,定向刨花板宜采用3级以上的板材;结构胶合板的相关标准有《胶合板 第3部分:普通胶合板通用技术条件》GB/T 9846.3。
4.8.6 装配式轻型坡屋面宜采用轻质瓦材,以降低屋面荷载,并增强屋面在地震、强风等灾害性事件下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