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2012
8.13 城市公共厕所
8.13.1 城市公共厕所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包括独立式、附属式公共厕所。
8.13.2 城市公共厕所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
2 在两层公共厕所中,无障碍厕位应设在地面层;
3 女厕所的无障碍设施包括至少1个无障碍厕位和1个无障碍洗手盆;男厕所的无障碍设施包括至少1个无障碍厕位、1个无障碍小便器和1个无障碍洗手盆;并应满足本规范第3.9.1条的有关规定;
4 宜在公共厕所旁另设1处无障碍厕所;
5 厕所内的通道应方便乘轮椅者进出和回转,回转直径不小于1.50m;
6 门应方便开启,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800mm;
7 地面应防滑、不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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