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693-2011
9.4 施工要点
9.4.1 金属板材应使用专用吊具吊装,吊装时不得使金属板材变形和损伤。
9.4.2 铺设金属板材的固定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9.4.3 金属泛水板的长度不宜小于2m,安装应顺直。
9.4.4 保温隔热材料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与金属板材、防水垫层、隔汽层等同步铺设;
2 铺设应顺直、平整、紧密;
3 屋脊、檐口、山墙等部位的保温隔热层应与屋面保温隔热层连为一体。
9.4.5 隔汽材料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并应采用密封胶带连接;屋面开孔及周边部位的隔汽层应密封。
9.4.6 屋面施工期间,应对安装完毕的金属板采取保护措施;遇有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应采取临时固定和保护措施。
9.4.7 金属板屋面的封边包角在施工过程中不得踩踏。
条文说明
9.4.1 金属板材施工采用专用吊具吊装,可防止金属板材在吊装中的变形或将金属板面的涂层破坏。
9.4.6 保护措施包括清理安装产生的金属屑,避免金属屑的锈蚀对金属板材的破坏。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