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354-2014
9.3 照明方式及种类
9.3.1 贵宾区、有顶棚的主席台、新闻发布厅主席台等的照明应采用分区一般照明方式,特级和甲级体育建筑尚应设置100%的备用照明。
9.3.2 新闻发布厅记者席、混合区、检录处等场所的照明应采用一般照明或一般照明与局部照明相结合的方式,特级和甲级体育建筑尚应设置不低于50%的备用照明。
9.3.3 兴奋剂检查室应采用一般照明与局部照明相结合的方式,并应设置100%的备用照明。
9.3.2 新闻发布厅记者席、混合区、检录处等场所的照明应采用一般照明或一般照明与局部照明相结合的方式,特级和甲级体育建筑尚应设置不低于50%的备用照明。
9.3.3 兴奋剂检查室应采用一般照明与局部照明相结合的方式,并应设置100%的备用照明。
条文说明
9.3.1 特级和甲级体育建筑中的贵宾区、有顶棚的主席台、新闻发布厅主席台是非常重要场所,一旦停电将会产生重大影响,故要求设置100%的备用照明。
9.3.3 设有兴奋剂检查室的体育建筑一般等级较高,或举行的比赛等级较高。兴奋剂检查工作不仅国家体有行政主管机构比较重视,国际体育组织也很重视,经常有国际体育机构进行飞行检查。以北京奥运会为例,按照闲际奥委会的要求,从2008年7月27日奥运村开门之日起,到奥运会闭幕的2008年8月24日止,北京奥运会共进行了约4500例兴奋剂检测,比雅典奥运会增加20%,比悉尼奥运会增加62%。为了防止所采集的运动员样本出现差错(包括无意的和故意的),特规定备用照明为100%的正常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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