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地面
4.4.1 数据中心的地面施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原建筑地面处理;
2 不安装活动地板房间的饰面砖、石材、地毯等地面面层材料的铺设;
3 涂覆防尘、防潮涂料;
4 防静电地面施工。
4.4.2 地面施工宜在隐蔽工程、吊顶工程、墙面与柱面的抹灰工程完成后进行。
4.4.3 地面施工按设计要求铺设的防潮层或保温层,应做到均匀、平整、牢固、无缝隙。
4.4.4 饰面砖、石材、地毯等面层材料的铺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的有关规定。
4.4.5 水泥地面上涂覆防尘涂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的有关规定。
4.4.6 自流坪地面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技术规范》GB/T 50589的有关规定。
4.4.7 防静电地面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944的有关规定。
本节是指不安装活动地板房间的地面施工。这里包括建筑底层地面和楼(层地)面。
4.4.3 对于潮湿地区应该铺设防潮层;对于下层为非机房区,应铺设保温层,防止在夏季下层的楼板结露。
4.4.4 根据室内设施安装的需要,饰面砖、石材、地毯的铺设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中已有详尽的规定,这里不作重复。
4.4.5 按设计要求在水泥地面涂覆环氧树脂、聚氨酯、氯化聚烯烃等特殊材料的性能不尽相同,其成分、用途、特点、施工环境和方法也有差异,因此规定要按照具体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施工,并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的有关规定。
4.4.6 对于设计要求需要进行自流平地面施工的各种涂料都可以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技术规范》GB/T 50589的有关规定。
4.4.7 对于设计要求防静电的地面材料和施工方法各异,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944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