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T5070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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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稳定计算水平年

3.1.1 安全稳定计算分析所选取的设计水平年主要应为工程投产年;若工程分期投产,则还应包括过渡年。
3.1.2 用于计算的电网结构应与设计水平年相对应。
3.1.3 计算负荷应与设计水平年相对应。当负荷增长对系统稳定影响显著时,宜进行负荷对系统稳定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条文说明
3.1.1 进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时,首先应明确边界条件。计算水平年一般选择工程投产年,根据需要考虑工程分期投产的过渡年,或者对远景年进行适当展望。
3.1.2 计算的电网结构和计算负荷需与计算水平年相对应。如果计算电网结构中存在某些不确定因素且对系统稳定影响较为显著,如电磁环网解列或并列运行方式、大区域之间的联网方式等,则需要进行不确定因素对系统稳定的影响分析。
3.1.3 计算的电网结构和计算负荷需与计算水平年相对应。如果计算电网结构中存在某些不确定因素且对系统稳定影响较为显著,如电磁环网解列或并列运行方式、大区域之间的联网方式等,则需要进行不确定因素对系统稳定的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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