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T50703-2011
4.4 电力系统解列及备用电源投入
4.4.1 电力系统解列应在事先设定的解列点有计划地进行解列解列后的各部分系统应有限制频率过高或频率过低的控制措施。
4.4.2 在系统频率异常降低的情况下,可自动启动水电站和蓄能电站的备用机组,以恢复系统频率。
4.4.2 在系统频率异常降低的情况下,可自动启动水电站和蓄能电站的备用机组,以恢复系统频率。
条文说明
4.4.1 电力系统解列,即电力系统解列成各自可同步运行的、有功及无功平衡的工作部分,可以防止稳定破坏、消除异步运行状态、限制设备过负荷。
4.4.2 利用水电站和蓄能电站可快速投入的特点,作为备用电源投入措施。在系统出现有功功率缺额大导致系统频率异常降低情况下,自动启动备用电源的措施可实现系统频率快速回升。
4.4.2 利用水电站和蓄能电站可快速投入的特点,作为备用电源投入措施。在系统出现有功功率缺额大导致系统频率异常降低情况下,自动启动备用电源的措施可实现系统频率快速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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