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GB51038-2015
5.12 停车位标志
5.12.1 停车位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允许机动车停放的区域或通道,应设置停车位标志;
2 对允许机动车在特定时段停放的区域或通道,应设置限时段停车位标志;
3 对允许机动车在规定时长内停放的区域或通道,应设置限时长停车位标志;
4 对仅允许残疾人驾驶车辆停放的区域或通道,应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标志;
5 对仅允许校车停放的区域或通道,应设置校车专用停车位标志;
6 对仅允许出租车停放的区域或通道,应设置出租车专用停车位标志;
7 对仅允许非机动车停放的区域或通道,应设置非机动车专用停车位标志;
8 对仅允许公交车停放的区域或通道,应设置公交车专用停车位标志;
9 对仅允许单位或个人专属车辆停放区域或通道,应设置专属停车位标志。
5.12.2 校车专用停车位标志宜和注意儿童警告标志配合使用。
5.12.3 对停车方式有特殊需求时,可采用表示特殊要求的停车位标志(图5.12.3)。
图5.12.3 特殊要求停车位标志
5.12.4 停车位标志应设置在允许车辆停放的区域或通道起点的适当位置,应配合停车位标线使用,不得矛盾。
条文说明
5.12.1~5.12.4 通过对停车位标志单独使用或附加图形或采用辅助标志,可形成允许停车、限时段、限时长、残疾人专用、校车专用、出租车专用、公交车专用、非机动车专用等停车位标志(图27)。
图27 各类停车标志结合车种、性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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