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术语
2.0.1 取水量 quantity of water intake
取自钢铁企业自建或合建的取水设施、地区或城镇供水工程、发电厂尾水,以及钢铁企业外购的水量。不包括取用的海水、苦咸水、雨水和企业的废水回用水量。
2.0.2 吨钢取水量 quantity of water intake per ton of steel
钢铁企业年取水量与年钢产量的比值(m³/t)。
2.0.3 吨钢耗新水量 fresh water consumption per ton of steel
钢铁企业年工业新水耗量与年钢产量的比值(m³/t)。
2.0.4 原水 raw water
由水源取得后未经过处理的水。
2.0.5 工业新水 industrial fresh water
由原水制成的成品水的总称,包括生产新水、软水、除盐水、纯水等。
2.0.6 生产新水 process fresh water
工业新水的一种,作为循环水系统的补充水或作为制软水、除盐水的原水。
2.0.7 软水 soft water
将水中硬度(主要指水中钙、镁离子)除去或降低到一定程度的水。
2.0.8 除盐水 demineralized water
将水中盐类(主要是溶于水的强电解质)除去或降低到一定程度的水。
2.0.9 纯水 pure water
将水中的强电解质和弱电解质去除或降低到一定程度的水。
2.0.10 串级水 water for serial reuse
被用户使用后,未经水质处理即供次级用户再利用的水。
2.0.11 回用水 reuse water
废水直接或经处理后回收利用的水。
2.0.12 气象条件 meteorological data
特指用于冷却塔设计计算的湿球温度、干球温度、大气压力、相对湿度等气象参数。
2.0.13 间接冷却水循环系统 non-contact cooling water recirculation system
循环冷却水与被冷却介质间接传热的循环冷却水系统。
2.0.14 系统容积 system capacity
循环冷却水系统内全部有效存水容积的总和。
2.0.15 酸再生 acid regeneration
将废酸进行再生回收的工艺流程。
2.0.16 中水 reclaimed water
生活污、废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生活、市政、环境等范围内杂用的非饮用水。
2.0.17 单元工程 unit project
钢铁联合企业中负责某单一生产工艺的工程。
2.0.18 全厂性废水 plant-wide wastewater
通过合流制或分流制系统收集的各生产车间的排污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2.0.19 污水深度处理 sewage depth processing
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经一级、二级处理后,为了达到一定的回用水标准使污水作为水资源回用于生产或生活的进一步水处理过程。
2.0.5、2.0.6 人们通常把工业新水和生产新水理解为同一个意思,实际使用时还是有区别的,例如一般把生产补充水称为生产新水(S4),而把水厂制成的水统称为工业新水。为此在术语中对这两个词进行了细分。
2.0.12 与钢铁企业有关的气象条件参数很多,本规范文中涉及的气象条件特指与给水排水有关的用于冷却塔计算的气象条件。
2.0.13 间接冷却循环水系统可分为间接冷却开式循环水系统和间接冷却闭式循环水系统,间接冷却闭式循环水系统又可分为间接冷却全闭式循环水系统和间接冷却半闭式循环水系统。
- 上一节:1 总则
- 下一节:3 取水量及水质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