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构造要求
3.5.1 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宜采用砌体围护,钢结构厂房宜采用轻钢檩条轻质保温板材围护。
3.5.2 厂房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应根据建筑体型、地基条件、荷载差异和地震烈度综合确定。在抗震设防区伸缩缝与沉降缝的宽度应满足防震缝的要求。当防震缝不作为沉降缝时,防震缝应在地面以上沿全高设置,基础可不断开。
3.5.3 楼板上预留的孔洞短边尺寸(或直径)大于300mm,且孔洞周边有集中荷载或孔洞宽度(或直径)大于1000mm时,应在孔洞边加设边梁。
3.5.4 振动设备较集中的楼面,楼板跨度不宜大于2.0m,厚度宜采用板跨度的1/18~1/15,且不宜小于120mm。
3.5.5 当楼板上设置小型设备基础时,设备基础宜与楼板同时浇筑。当设备振动较大时,设备基础与楼板之间应配置连接钢筋。
3.5.6 当混凝土横梁埋入煤堆时,混凝土横梁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梁端节点处宜采用上下加腋,加腋长度不宜小于300mm,与水平面夹角可为30°~45°,并应设置斜向附加钢筋;
2 斜向钢筋不应少于上下各4根,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4mm,伸过腋角的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的锚固长度;
3 梁内钢筋应符合弯剪扭构件配筋构造要求。
3.5.4 振动设备较集中的楼面一般是操作人员活动最多、楼面振幅最容易超限的区域。调查显示,虽然板跨仍在常规经济跨度2.7m附近,在大型振动筛、离心脱水机等动力设备周围的楼板就很容易出现共振和振幅超限的情况。故标准中对楼板的跨度、厚度、整体性做出相应规定。
3.5.5 矿井地面建(构)筑物的楼层上通常要布置很多设备。本标准给出了矿井地面建(构)筑物设备与平台连接的原则。
3.5.6 本条对须埋入煤堆中的栈桥支承结构给出了构造加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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