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电气线路安装
9.2.1 电气线路、线管、线槽、桥架的位置、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9.2.2 电线管、电缆管、线槽、桥架的接地装置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的有关规定。
Ⅰ 主控项目
9.2.3 电气线路的线管、线槽、桥架穿越洁净室(区)的墙体、顶棚时,应采用气密构造,其接缝均应进行密封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2.4 安装在洁净室(区)装饰板内的电线、电缆宜采用穿管敷设,穿越装饰板处应进行密封处理。
检查数量:按室(区)分别抽查30%,且不得少于3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2.5 电线、电缆穿管敷设时,穿管内不得设有接头,所有接头应设在配电箱或接线盒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Ⅱ 一般项目
9.2.6 电气配线采用三相五线制或单相三线制时,其绝缘导线的绝缘层颜色应采用不同颜色进行区分,不得采用相同颜色的绝缘层。
检查数量:按室(区)分别抽查3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2.7 洁净室(区)内的配电盘(柜)、接线盒的配线施工安装时,应留有满足再次接线、调线的余量。
检查数量:按室(区)分别抽查3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Ⅰ 主控项目
9.2.3、9.2.4 洁净厂房内电气线路涉及面广,且在洁净室(区)内不可避免地会有电气线管的敷设,为减少或避免污染物的散发、积存、滞留、渗透,条文对电气线路的线管、线槽、桥架穿越洁净室(区)墙体、顶棚、地面和洁净室(区)内装饰板内电气线路的施工要求作出了规定。这里的“装饰板”是指为了减少或防止洁净室(区)内的电气线路积尘、散发污染物,一般采用装饰用不锈钢板等将电气线路进行必要的遮挡或采用装饰用不锈钢管(圆形或异形)内敷设电气线路等方式。
9.2.5 本条对电缆、电缆穿管敷设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内容作出了规定。
Ⅱ 一般项目
9.2.7 由于洁净厂房对建筑装饰、净化空调系统和电气设施等的安装施工均有严格的施工程序和质量要求,一旦安装后,若在调试过程中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电气配管配线,就会损坏前面工序的施工安装质量或难于进行,为此本条对洁净室(区)内的配电盘(柜)、接线盒的配线施工中的电气线路余量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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