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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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一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生产安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布置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及扩建工业企业的总平面设计。

1.0.3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因地制宜,合理布置,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1.0.4  改建、扩建的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必须合理利用、改造现有设施,并应减少改建、扩建工程施工对生产的影响。

1.0.5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本条为原规范第1.0.1条的修订条文,为本规范的基本要求和目的。

    基本要求——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一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

    目的——做到技术先进、生产安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布置合理,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设计。

1.0.2  本条为原规范第1.0.2条的修订条文,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

    对于既有企业的周边扩建项目,系另辟新区,则应按新建项目规定执行。考虑到我国工业企业有26个行业,各类行业的大、中、小型企业在总平面设计中具有不同的特殊要求,需区别对待。

1.0.3  本条为原规范第1.0.3条的修订条文,节约土地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必须遵守的原则。根据我国人均占有耕地数量少和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的状况,提倡保护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显得尤为迫切。

     本条强调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要特别重视节约集约用地,是本规范的共性要求。可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在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线路布置、绿化及管线综合等设计中均要遵守。节约集约用地、千方百计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必须贯穿于工程设计的始终。

1.0.4  本条为原规范第1.0.4条的修订条文,规定了改建、扩建工业企业在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实现提高企业盈利能力的前提下,应合理利用、改造现有设施,以节省投资,但也不能迁就现状。要求通过企业改建、扩建,使企业总平面布置更趋合理,并重视减少改建、扩建工程施工对现有生产的影响。

1.0.5  本条为原规范第1.0.6条的修订条文,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涉及诸多国家政策、法令和标准、规范,仅执行本规范是不够的,但也不可能在本规范中列出所有应执行的标准、规范的有关内容,故本条规定在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中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颁布的现行有关防火、安全、卫生、环保、城镇规划、交通运输、防洪、抗震、节能、水土保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

    对在特殊自然条件地区建设工业企业,如地震区、湿陷性黄土地区、膨胀土地区、软土地区以及永冻土地区,尚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专门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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