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50037-2013
4.1 地面垫层类型的选择
4.1.1 现浇整体面层、以粘结剂结合的整体面层和以粘结剂或砂浆结合的块材面层,宜采用混凝土垫层。
4.1.2 以砂或炉渣结合的块材面层,宜采用碎(卵)石、灰土、炉(矿)渣、三合土等垫层。
4.1.3 通行车辆以及从车辆上倾卸物件或在地面上翻转物件等地面,应采用混凝土垫层。
4.1.4 生产过程中有防油渗要求及有汞滴漏的地面,应采用密实性好的钢纤维混凝土或配筋混凝土垫层。
4.1.5 有水及浸蚀介质作用的地面,应采用刚性垫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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