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业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规范 GB50648-2011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5.3 冷却设施布置

5.3.1  冷却塔在平面布置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冷却塔之间或冷却塔与其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除应满足冷却塔的通风要求外,还应满足施工、检修场地的要求;

    2  单侧进风的机械通风冷却塔进风面宜面向夏季主导风向;双侧进风的机械通风冷却塔进风面宜平行于夏季主导风向;

    3  冷却塔与其他建(构)筑物的净距不应小于冷却塔进风口高度的2倍。

5.3.2  相邻的自然通风冷却塔的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逆流式自然通风冷却塔宜为0.45倍~0.5倍塔的进风口下缘的塔筒直径;

    2  横流式自然通风冷却塔不应小于塔的进风口高度的3倍;

    3  当相邻两塔几何尺寸不同时应按较大的冷却塔计算。

 5.3.3  机械通风冷却塔格数较多,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塔的格数较多时,宜分成多排布置。每排的长度与宽度之比不宜大于5:1;

    2  周围进风的机械通风冷却塔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冷却塔进风口高度的4倍;

    3  两排以上的塔排布置,长轴位于同一直线上的相邻塔排净距不宜小于4m;

    4  两排以上的塔排布置,长轴不在同一直线上的相互平行布置的塔排净距,不应小于塔的进风口高度的4倍。

5.3.4  自然通风冷却塔与机械通风冷却塔之间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自然通风冷却塔淋水面积大于3000㎡时,不宜小于50m;

    2  当自然通风冷却塔淋水面积小于或等于3000㎡时,不宜小于40m。

条文说明

5.3.1  本条是关于冷却塔平面布置与其他建(构)筑物的净距、主导风向关系等规定。从冷却塔本身的进风要求考虑,减少外界风对冷却塔的进风影响,据国内外有关研究结果,机械通风冷却塔和自然通风冷却塔与相邻建(构)筑物之间的净距离至少为冷却塔进风口高的2倍,在这种条件下,塔内风速基本不受周围建(构)筑物的影响,进风口区沿高度风速分布趋向均匀。如果相邻的是高大建(构)筑物时净距可适当加大。

5.3.2  本条是关于相邻的自然通风冷却塔的净距的规定。

    1  国内、外资料和应用实践表明,自然通风冷却塔间的净间距均为大于或等于0.5D(D为冷却塔进风口下缘处直径)。另据有关文献资料介绍模型试验结果,当自然通风冷却塔成群布置时,沿塔壳体圆周风压分布不同于单塔,当塔的中心距离小于塔体直径1.5倍时,其壳体圆周风压分布与单塔比变化很大,中心距越小,变化越大,沿风向布置的后排塔的负压增大,对壳体不利。当塔布置不当时还会由于风道效应的影响使位于下风向的塔壳体承受较大风荷载而影响壳体安全。综合塔的通风要求和塔间空气动力干扰因素,逆流式自然通风冷却塔间净距宜为0.45倍~0.5倍塔的进风口下缘的塔筒直径,当采用非塔群布置时,塔间距宜为0.45D(D为塔的进风口下缘的塔筒直径),困难情况下可适当缩减,但不应小于4倍标准进风口的高度;采用塔群布置时,塔间距宜为0.5D。有困难时可适当缩减,但不应小于0.45D,当间距小于0. 5D时,冷却塔应考虑风荷载的影响或采取减小风的负压荷载的措施。

    2  横流式自然通风冷却塔进风口高度即为填料层高度,一般比逆流式自然通风冷却塔进风口高度大,而风筒直径比逆流式自然通风冷却塔小,塔间净距取不小于塔的进风口高度的3倍已可以满足要求。

5.3.3  机械通风冷却塔格数较多时,相互之间的距离、布置方式对冷却效果均有影响。湿热空气的回流是指进塔空气中混入一部分本塔排出的湿热空气,干扰是指进塔空气中混入一部分其他塔排出的湿热空气,回流和干扰都会导致进塔空气湿球温度的升高,从而影响冷却效果,因此,设计湿球温度应在选定的气象条件基础上增加一定值,具体增加值,有条件的可以通过计算机模拟或经验公式计算,也可按本规范第3.2.1条的说明进行修正。

    1  当塔的格数较多,单排布置时,塔排首尾之间易受湿空气回流和干扰影响,故每排塔的格数不宜过多。苏联规范规定塔排的长宽比宜取3:1,英国规范规定宜取5:1。目前我国化工、石化及电力行业项目配套的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规模趋于大型化,多排布置时则占地较大,实际工程中有一些是超过这一比例关系的,但大多数情况是在5:1至4:1范围内。因此,规定每排的长度与宽度之比不宜大于5:1。

    2  从冷却塔本身的进风要求考虑,国内外有关试验研究均认为:相邻塔的净距至少为2倍进风口高才能保持单塔运行时进风口风速分布均匀,进风量稳定;当相邻塔同时运行时,相邻塔的净距至少为4倍进风口高才能保持运行时进风口风速分布均匀,进风量互无影响。条文主要从塔的进风要求考虑作此规定,如果其他方面的要求较高时,塔间净距可以加大。

    3  两排以上的塔排长轴在同一直线上,单列布置时,相邻塔排端墙间的净距规定为不宜小于4m,主要是考虑施工期基坑开挖和两排塔基础间的结构间距,同时也考虑到塔运行管理和检修期间的通道要求。

    4  参照国外有关塔排间距的规定,结合我国现有工程实际布置情况制定了本条条文。两排以上的塔排长轴不在同一直线上,双列或多列平行布置时,塔排间净距是考虑湿热空气回流和干扰的影响,净距规定不应小于进风口高度的4倍,主要是要满足冷却塔的通风要求。

5.3.4  关于自然通风冷却塔与机械通风冷却塔之间净距的规定。除考虑冷却塔进风的要求,主要考虑回流空气的相互干扰。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