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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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玻璃采光顶设计

4.10.1  玻璃采光顶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屋面形式、使用功能和美观要求,选择结构类型、材料和细部构造。

4.10.2  玻璃采光顶的物理性能等级,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高度、体形、功能以及建筑物所在的地理位置、气候和环境条件进行设计。玻璃采光顶的物理性能分级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采光顶》JG/T 231的有关规定。

4.10.3  玻璃采光顶所用支承构件、透光面板及其配套的紧固件、连接件、密封材料,其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材料标准的规定。

4.10.4  玻璃采光顶应采用支承结构找坡,排水坡度不宜小于5%。

4.10.5  玻璃采光顶的下列部位应进行细部构造设计:

      1  高低跨处泛水;

      2  采光板板缝、单元体构造缝;

      3  天沟、檐沟、水落口;

      4  采光顶周边交接部位;

      5  洞口、局部凸出体收头;

      6  其他复杂的构造部位。

4.10.6  玻璃采光顶的防结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有关规定;对玻璃采光顶内侧的冷凝水,应采取控制、收集和排除的措施。

4.10.7  玻璃采光顶支承结构选用的金属材料应作防腐处理,铝合金型材应作表面处理;不同金属构件接触面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

4.10.8  玻璃采光顶的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玻璃采光顶应采用安全玻璃,宜采用夹层玻璃或夹层中空玻璃;

      2  玻璃原片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且单片玻璃厚度不宜小于6mm;

      3  夹层玻璃的玻璃原片厚度不宜小于5mm;

      4  上人的玻璃采光顶应采用夹层玻璃;

      5  点支承玻璃采光顶应采用钢化夹层玻璃;

      6  所有采光顶的玻璃应进行磨边倒角处理。

4.10.9  玻璃采光顶所采用夹层玻璃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3部分:夹层玻璃》GB 15763.3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夹层玻璃宜为干法加工合成,夹层玻璃的两片玻璃厚度相差不宜大于2mm;

      2  夹层玻璃的胶片宜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胶片,聚乙烯醇缩丁醛胶片的厚度不应小于0.76mm;

      3  暴露在空气中的夹层玻璃边缘应进行密封处理。

4.10.10  玻璃采光顶所采用夹层中空玻璃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10.9条和现行国家标准《中空玻璃》GB/T 11944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中空玻璃气体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2mm;

      2  中空玻璃宜采用双道密封结构。隐框或半隐框中空玻璃的二道密封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3  中空玻璃的夹层面应在中空玻璃的下表面。

4.10.11  采光顶玻璃组装采用镶嵌方式时,应采取防止玻璃整体脱落的措施。玻璃与构件槽口的配合尺寸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采光顶》JG/T 231的有关规定;玻璃四周应采用密封胶条镶嵌,其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硫化橡胶和热塑性橡胶 建筑用预成型密封垫的分类、要求和试验方法》HG/T 3100和《工业用橡胶板》GB/T 5574的有关规定。

4.10.12  采光顶玻璃组装采用胶粘方式时,隐框和半隐框构件的玻璃与金属框之间,应采用与接触材料相容的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其粘结宽度及厚度应符合强度要求。硅酮结构密封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 16776的有关规定。

4.10.13  采光顶玻璃采用点支组装方式时,连接件的钢制驳接爪与玻璃之间应设置衬垫材料,衬垫材料的厚度不宜小于1mm,面积不应小于支承装置与玻璃的结合面。

4.10.14  玻璃间的接缝宽度应能满足玻璃和密封胶的变形要求,且不应小于10mm;密封胶的嵌填深度宜为接缝宽度的50%~70%,较深的密封槽口底部应采用聚乙烯发泡材料填塞。玻璃接缝密封宜选用位移能力级别为25级硅酮耐候密封胶,密封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幕墙玻璃接缝用密封胶》JC/T 882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4.10.1  玻璃采光顶是指由直接承受屋面荷载和作用的玻璃透光面板与支承体系所组成的围护结构,与水平面的夹角小于75°的围护结构和装饰性结构。玻璃采光顶作为建筑的外围护结构,其造型是建筑设计的重要内容,设计者不仅要考虑建筑造型的新颖、美观,还要考虑建筑的使用功能、造价、环境、能耗、施工条件等诸多因素,需重点对结构类型、材料和细部构造方面进行设计。

    玻璃采光顶的支承结构主要有钢结构、钢索杆结构、铝合金、结构等,采光顶的支承形式包括桁架、网架、拱壳、圆穹等;玻璃采光顶应按围护结构设计,主要承受自重以及直接作用于其上的风雪荷载、地震作用、温度作用等,不分担主体结构承受的荷载或地震作用。玻璃采光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够适应主体结构的变形及承受可能出现的温度作用。同时,玻璃采光顶的构造设计除应满足安全、实用、美观的要求外,尚应便于制作、安装、维修保养和局部更换。

4.10.2  玻璃采光顶的物理性能主要包括承载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热工性能、隔声性能和采光性能。性能要求的高低和建筑物的功能性质、重要性等有关,不同的建筑在很多性能上是有所不同的,玻璃采光顶的物理性能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高度、体型、功能以及建筑物所在的地理位置、气候和环境条件进行设计。如沿海或经常有台风的地区,要求玻璃采光顶的风压变形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高些;风沙较大地区,要求玻璃采光顶的风压变形性能和空气渗透性能高些;寒冷地区和炎热地区,要求采光顶的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下面列出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玻璃采光顶》JG/T 231中有关玻璃采光顶的承载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热工性能、隔声性能、采光性能等分级指标,供设计人员选用。

    1  承载性能:玻璃采光顶承载性能分级指标S应符合表7的规定。

    2  气密性能:玻璃采光顶开启部分,采用压力差为10Pa时的开启缝长空气渗透量qL作为分级指标,分级指标应符合表8的规定;玻璃采光顶整体(含开启部分)采用压力差为10Pa时的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qA作为分级指标,分级指标应符合表9的规定。

    3  水密性能:当玻璃采光顶所受风压取正值时,水密性能分级指标△P应符合表10的规定。

    4  热工性能:玻璃采光顶的传热系数分级指标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遮阳系数分级指标SC应符合表12的规定。

    5  隔声性能:玻璃采光顶的空气隔声性能采用空气计权隔声量Rw进行分级,其分级指标应符合表13的规定。

    6  采光性能:玻璃采光顶的采光性能采用透光折减系数Tr作为分级指标,其分级指标应符合表14的规定。

    上述玻璃采光顶的性能应由制作和安装单位每三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由于承载性能、气密性能和水密性能是采光顶应具备的基本性能,因此是必要检测项目。有保温、隔声、采光等要求时,可增加相应的检测项目。采光顶的承载性能、水密性能和气密性能检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GB/T 15227进行;采光顶的热工性能、隔声性能和采光性能检测,应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8484、《建筑外门窗空气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8485和《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11976进行。

4.10.3  玻璃采光顶所用材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材料标准要求。

    1  钢材宜选用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耐候钢等,并按照设计要求做防腐处理。

    2  铝合金型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GB 5237的规定,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采光顶》JG/T 231中的规定。

    3  采光顶使用的钢索应采用钢绞线,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不锈钢绞线》JG/T 200的规定;钢索压管接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幕墙用钢索压管接头》JG/T 201的规定。

    4  采光顶所用玻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GB 15763.2、《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3部分:夹层玻璃》GB 15763.3、《半钢化玻璃》GB/T 17841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采光顶》JG/T 231的规定。

    5  采光顶所用紧固件、连接件除不锈钢外,应进行防腐处理。主要受力紧固件应进行承载力验算。

    6  橡胶密封制品宜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或硅橡胶,密封胶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硫化橡胶和热塑性橡胶  建筑用预成型密封垫的分类、要求和试验方法》HG/T 3100和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用橡胶板》GB/T 5574的规定。

    7  硅酮结构密封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 16776的规定。

    8  玻璃接缝密封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幕墙玻璃接缝用密封胶》JC/T 882的规定;中空玻璃用一道密封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JC/T 914的规定,二道密封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JC/T 486的规定。

4.10.4  玻璃采光顶大多以其特有的倾斜屋面效果,满足建筑使用功能和美观要求。玻璃采光顶应采用结构找坡,由采光顶的支承结构与主体结构结合而形成排水坡度,同时还应考虑保证单片玻璃挠度所产生的积水可以排除,故本条规定玻璃采光顶应采用支承结构找坡,其排水坡度不宜小于5%。

4.10.5  玻璃采光顶的细部构造设计复杂,而且大部分由玻璃采光顶供应商制作安装,不同供应商的构造做法也不尽相同,所以均应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时,应对本条所列部位进行构造设计。

4.10.6  本条是对玻璃采光顶防结露设计提出的要求。玻璃采光顶内侧结露影响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因此玻璃采光顶设计坡度不宜太小,以防止结露水滴落;玻璃采光顶的型材应设置集水槽,并使所有集水槽相互沟通,使玻璃下的结露水汇集,并将结露水汇集排放到室外或室内水落管内。

4.10.7  玻璃采光顶支承结构必须作防腐处理或型材作表面处理,型材已作表面处理的可不再作防腐处理。

    铝合金型材与其他金属材料接触、紧固时,容易产生电化学腐蚀,应在铝合金材料与其他金属材料之间采取隔离措施。

4.10.8~4.10.10  这三条对玻璃采光顶的玻璃提出具体要求。规定玻璃采光顶的玻璃面板应采用安全玻璃,安全玻璃主要包括夹层玻璃和中空夹层玻璃。中空玻璃设计时上层玻璃尚应考虑冰雹等的影响。

    夹层玻璃是一种性能良好的安全玻璃,是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将两块玻璃粘结在一起,当受到外力冲击时,玻璃碎片粘在PVB胶片上,可以避免飞溅伤人。钢化玻璃是将普通玻璃加热后急速冷却形成,当被打破时,玻璃碎片细小而无锐角,不会造成割伤。

4.10.11  采光顶玻璃组装采用镶嵌方式时,玻璃与构件槽口之间应适应在正常工作情况下会发生结构层间位移和玻璃变形,以避免玻璃直接碰到构件槽口造成玻璃破损,因此,明框玻璃组件中,玻璃与槽口的配合尺寸很重要,应符合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玻璃四周的密封胶条应采用有弹性、耐老化的密封材料,密封胶条不应有硬化、龟裂现象。《建筑玻璃采光顶》JG/T 231-2007中规定:橡胶制品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硫化橡胶和热塑性橡胶  建筑用预成型密封垫的分类、要求和试验方法》HG/T 3100和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用橡胶板》GB/T 5574的规定,宜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和硅橡胶。

4.10.12  采光顶玻璃组装采用胶粘方式时,中空玻璃的两层玻璃之间的周边以及隐框和半隐框构件的玻璃与金属框之间,都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结构胶使用前必须经过胶与相接触材料的相容性试验,确认其粘结可靠才能使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相容性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硅酮结构密封胶》GB 16776的有关规定。

4.10.13  采光顶玻璃采用点支式组装方式时,在正常工作情况下会发生结构层间位移和玻璃变形。若连接件与玻璃面板为硬性直接接触,易产生玻璃爆裂的现象,同时直接接触亦易产生摩擦噪声。因此,点支承玻璃采光顶的支承装置除应符合结构受力和建筑美观要求外,还应具有吸收平面变形的能力,在连接件与玻璃之间应设置衬垫材料,这种材料应具备一定的韧性、弹性、硬度和耐久性。

4.10.14  玻璃是不渗透材料,玻璃采光顶防水设防无需采用防水卷材或防水涂料处理,而是集中对玻璃面板之间的装配接缝嵌填弹性密封胶,保证密封不渗漏。由于采光顶渗漏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接缝密封层的开裂、脱粘或局部缺陷,而且一处的渗漏治理往往会产生新的漏点,所以在设计时应充分评估采光顶玻璃接缝的变位特征,正确设定接缝构造及选材,控制接缝密封形状和施工质量,才能实现屋面工程无渗漏的目标。

    玻璃接缝设计应首先分析引起玻璃面板接缝位移的诸多因素,并计算这些因素产生的位移量值。以温差位移为例:如采光顶面板为18mm厚夹层玻璃,表层为热反射玻璃(热吸收系数H=0.83,热容常数C=56),面板长边为2000mm,短边为1500mm,夏季最高环境温度为33℃,冬季最低环境温度为-16℃,在面板边部无约束条件下,面板间接缝的最大温差位移量△L可按下式计算:

             

    考虑风荷载变化、雪荷载、地震、自重扰度等引起接缝的位移量为1.20mm(计算略),叠加温差位移后总位移量为2.93mm,考虑误差等其他因素,取安全系数1.1,则接缝最大位移量值为3.22mm。

    若设定接缝宽度为6mm,计算位移量为3.22mm,则接缝胶的相对位移量为±27%,在密封胶标准中最高位移能力级别为25级,即位移能力为±25%,所以无胶可选,必须加大接缝宽度。如加宽为8mm,则接缝相对位移量为±20.2%,这样设定可选用位移能力级别为25级密封胶。考虑到接缝形状和变形产生的应力集中,以及密封胶随使用年限的增加可能发生性能变化,为更安全地设定接缝宽度宜加大到10mm。

    本条规定玻璃接缝密封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幕墙玻璃接缝用密封胶》JC/T 882的规定。还规定接缝深度宜为接缝宽度的50%~70%,是从国外大量资料和国内屋面接缝防水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是一个经验值。另外根据德国的经验,缝深为缝宽的1/2~2/3左右,与本条文的规定也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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