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为使民用建筑热工设计与地区气候相适应,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要求,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方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民用建筑的热工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室内温湿度有特殊要求和特殊用途的建筑,以及简易的临时性建筑。
1.0.3 民用建筑的热工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2016,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8月18日以第1263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是在《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是西安冶金建筑学院、浙江大学、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南京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清华大学、东南大学、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河南省建筑设计院、湖北工业建筑设计院、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所、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所,主要起草人员是杨善勤、胡磷、蒋鑑明、陈启高、王建瑚、王景云、周景德、沈韫元、初仁兴、许文发、李怀瑾、毛慰国、朱文鹏、张宝库、林其标、甘柽、陈庆丰、丁小中、李焕文、杜文英、白玉珍、王启欢、张廷全、韦延年、高伟俊。
本规范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充分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工程建设民用建筑热工设计领域的实际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规范、技术标准,通过试验取得了多项重要技术参数。
为了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