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纺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105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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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提高毛纺织工厂设计水平,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羊毛、特种动物纤维等的纯纺及与其他纤维混纺的制条、纺纱、织造,以及染整工厂工程的设计。

1.0.3  毛纺织工厂设计,应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技术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和资源的综合利用,且应符合节能、环境影响、安全卫生等评估报告的要求。

1.0.4  毛纺织工厂设计方案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择优确定,宜采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推广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1.0.5  分期建设的毛纺织工厂应根据建设规模和发展规划,且应贯彻统筹兼顾、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的原则。

1.0.6  毛纺织工厂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行业准入条件,满足节能减排的要求。

1.0.7  毛纺织工厂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本规范的制定是以科学技术和生产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规范的制定能推进毛纺织工厂工程设计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1.0.2  本条为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羊毛、特种动物纤维、化纤及与其他短纤维混纺的纺纱、织布、染整工厂的全过程的工程设计。毛条厂和毛毯厂及毛线厂在纺纱和织布及染整过程中与毛纺织工艺生产没有较大区别,因此可按本规范有关分段工艺过程,不另作设计规范。为生产服务的公用工程设施如空压站、制冷站等,以及办公生活设施已有各自的专门规范,所以本规范不包括这些设施的设计,只针对毛纺织工厂对这些设施的要求作出规定。

1.0.7  工厂设计是一个系统工程。除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不得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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