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GB50797-2012
6.2 光伏发电系统分类
6.2.1 光伏发电系统按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可分为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和独立光伏发电系统。
6.2.2 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按接入并网点的不同可分为用户侧光伏发电系统和电网侧光伏发电系统。
6.2.3 光伏发电系统按安装容量可分为下列三种系统:
1 小型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容量小于或等于1MWp。
2 中型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容量大于1MWp和小于或等于30MWp。
3 大型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容量大于30MWp。
6.2.4 光伏发电系统按是否与建筑结合可分为与建筑结合的光伏发电系统和地面光伏发电系统。
条文说明
6.2.1 并网光伏发电系统适用于当地已存在公共电网的区域,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可将发出的电力直接送入公共电网,也可就地送入用户侧的供电系统,由用户直接消纳,不足部分再由公共电网作为补充。独立光伏发电系统一般应用于远离公共电网覆盖的区域,如山区、岛屿等边远地区,独立光伏发电系统的安装容量(包括储能设备)需满足用电力负荷的需求。
6.2.4 与建筑结合的光伏发电系统又可分为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BIPV)和附着在建筑物上的光伏发电系统(BAPV)。用于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BIPV)的光伏组件一般为建筑构件型光伏组件,具有特定的建筑构件功能;而用于附着在建筑物上的光伏发电系统(BAPV)的光伏组件是普通的光伏组件,该组件没有建筑构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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