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滞洪区设计规范 GB5077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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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防洪工程

5.2.1  蓄滞洪区堤防、分区隔堤、分洪控制工程、退洪控制工程的布置,应根据蓄滞洪区防洪和蓄滞洪运用的要求,结合地形、地质条件等因素,经综合分析比选,合理确定。

5.2.2  蓄滞洪区堤防工程应利用现有堤防;确需调整堤线时,应充分论证。

5.2.3  面积较大的蓄滞洪区,可根据分区运用需要修建隔堤。隔堤的堤线应根据蓄滞洪区地形地质条件等,结合行政区划综合分析,合理布设;隔堤级别不宜高于所在蓄滞洪区围堤。

5.2.4  分洪口、退洪口位置,应根据地形、地质、水流条件等综合分析选定;分洪口、退洪口宜选在江河、湖泊的凹岸地势较低、地质条件较好、进(出)流水流平顺的位置。口门轴线与河道洪水主流方向交角不宜超过30°。

5.2.5  当地形和运行条件允许时,分洪口门、退洪口门可结合共用。

5.2.6  分洪控制工程的型式,应根据蓄滞洪区的类别、启用概率、分洪流量大小等因素合理确定;可采用分洪闸、修建裹头临时爆破和简易溢流堰等型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启用概率高于10a一遇的蓄滞洪区,宜采用建分洪闸的分洪控制型式。启用概率低于10a一遇的蓄滞洪区,且地位十分重要,经分析论证确有必要时,也可采用建分洪闸的型式。

    2  启用概率低于10a一遇的一般蓄滞洪区或蓄滞洪保留区,可采取结合修建裹头临时爆破的分洪控制型式。

    3  蓄滞洪区分洪流量和蓄滞洪量较小时,可采用简易溢流堰的分洪控制型式。

条文说明

5.2.1  蓄滞洪区堤防、分区隔堤、分洪控制工程、退洪控制工程等防洪工程在满足防洪安全和蓄滞洪任务的前提下,有多种可能的布置方案。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和建设目标,拟定多个方案,从工程投资、防洪安全和蓄滞洪效果、退洪时间、施工条件、对蓄滞洪区的影响等各个方面进行比较,同时,还应兼顾各建筑物彼此之间的相互关系,比如分洪口与退洪口以及河势之间的关系,分洪口与安全设施之间的关系,通过综合分析,合理确定工程布置方案。

5.2.2  我国绝大部分蓄滞洪区堤防现状格局通常是在多年河湖演变和人类活动的基础上形成的。在进行蓄滞洪区的设计时,一般不宜对现有堤线进行调整。但有些地方由于要满足河湖整治或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需要对已建的蓄滞洪区围堤进行调整。这种情况下,必须通过充分的论证,确定新的围堤堤线,新的堤线应保证河道的行洪要求。

5.2.3  有些蓄滞洪区面积较大,为针对不同量级的洪水灵活调度,可结合行政区划考虑兴建分区隔堤,以利于蓄滞洪区的分区运用。隔堤的建设标准,应根据蓄滞洪分区运用的条件以及分区的经济社会基本情况等因素分析论证确定,但级别宜不高于所在蓄滞洪区围堤。

5.2.4  分洪口应布置在利于进洪的位置,并需综合考虑工程区的地形、地质和水流条件等因素。利用有利的地形,比如垭口或选择地势低洼处布置,有利于减少工程开挖量。地质条件对于口门选择非常重要,分洪口选址应优先考虑在具有良好的天然地基的位置,最好是选择完好的岩石地基。但分洪建筑物往往建于湖区、平原区,地质条件多数为淤泥质黏土、粉砂土,承载力、抗剪强度较低,抗冲刷能力较差,砂性地基透水性较大。对这类不良地基,需采取工程措施进行处理。退洪口门的位置同样需要综合考虑工程区的地形、地质和水流等条件。退洪口应布置于地势低洼处,相对于分洪口有一定的水面比降,以利洪水较快顺畅地排出,尽量减少滞留于分洪区无法自流排出的水量。另外,还需考虑退洪时尽量减小水流对周围地形的冲刷和淤积,有利于退洪后场地的恢复。

    为满足分洪口分洪流量要求,改善进口水流条件,其轴线与河道洪水主流方向交角不宜超过30°。分洪口进口处水流状况与引水角有关,角度较大时,容易造成进口水流流速不均匀,形成水位横向比降和横向环流,造成口门附近的局部淤积,并且使一侧边孔过流量减少较多。对退洪口,也需要控制口门轴线与河道洪水主流方向夹角,根据经验,夹角不宜超过30°,否则不利于洪水顺畅排出,大大影响退洪流量。

5.2.5  在设置分洪口与退洪口时,为节约工程投资,可考虑二者结合布置,但是由于受地形条件和运行要求等因素的影响,往往难以兼顾。当口门为自由退洪时,可考虑分洪口与退洪口结合布置,分洪时以闸门控制,退洪时水位随外河水位降落而自由消落。此时,口门的结构与分洪口门基本一样,但外侧引水渠底需进行护砌保护,或将护坦底板下游齿槽做加深处理。二者结合时,由于底板高程相对较高,往往退洪效果不佳,不能将分洪区内滞蓄水量全部排出,这样需通过另外的自流排水方式或采用排涝泵站抽排滞水。

5.2.6  重要的蓄滞洪区和分洪运用标准低的蓄滞洪区,分洪口建闸控制,分洪可靠性高,而且可以避免经常扒口及汛后堵口复堤的工作。如淮河流域的老王坡、老汪湖等,分洪运用概率为3a~5a一遇,都是采用建闸分洪的方式,实践证明具有调度运用灵活的优点。

    对于蓄滞洪量和分洪流量比较小的分蓄洪区,可以采用溢流堰的口门形式,当河道洪水位达到分洪水位时,自然漫溢。如海河流域的永定河泛洪区,主槽两侧分别布置多个以小埝分割的分洪区,各小区的面积都较小,采用溢流堰的形式,洪水位达到分洪水位自行漫溢,可保证分洪且标的实现。

    对分洪运用标准较高、蓄滞洪概率不很高、地位不十分重要的蓄滞洪区,可采用临时预留分洪口门位置、需要启用时爆破并对分洪口门采取裹头保护的形式。分洪流量较大时可采用多个分洪口门,以适应不同量级洪水的分洪要求。对分洪口采取裹头措施,对分洪口门两端的堤防受分洪时高速水流冲刷引起的破坏起到保护作用,造成的危害相对较小,分洪后堵口复堤的工程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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