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GB5079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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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直流系统

8.4.1  光伏发电站宜设蓄电池组向继电保护、信号、自动装置等控制负荷和交流不间断电源装置、断路器合闸机构及直流事故照明等动力负荷供电,蓄电池组应以全浮充电方式运行。

8.4.2  蓄电池组的电压可采用220V或110V。

8.4.3  蓄电池组及充电装置的选择可按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044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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