饰面人造板工程设计规范 GB50890-2013
6.4 给水排水工程
6.4.1 给水排水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6.4.2 给水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造板饰面生产线用水水质宜符合下列规定:
1)pH值6.5~8.5。
2)总硬度<450mg/l。
3)压力0.25MPa~0.35MPa。
2 调胶用水宜符合下列规定:
1)pH值6.5~7.5。
2)总硬度<300mg/l。
3 调胶间应设热水供应系统。
4 设备冷却用水应循环使用,可采用一般工业用水。冷却水宜符合下列规定:
1)水温<32℃。
2)总硬度<450mg/l。
6.4.3 调胶工序排出废水,应单独处理或汇同企业其他工业废水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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