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111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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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设备选择与配置

3.3.1  工艺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工艺主、辅机设备和装置。

3.3.2  所选设备应满足加工产品的技术要求,并应符合技术先进、性能可靠、节约能源、操作简单和维修方便的原则。

3.3.3  设备选型宜采用智能型、大卷装、定长卷绕和短流程的工艺及辅助设备。

3.3.4  所选染整设备应满足冷却水、冷凝水、余热回收利用的要求,间歇式染色设备应满足浴比不大于1:8的要求。

3.3.5  设备配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以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为依据,根据设备工艺参数,通过计算确定工艺设备的配台数量;

    2  设备配台应保证连续生产、产量平衡和品种调整,染整工序设备加工能力宜超过编织工序设备生产能力的30%;

    3  应依据各工序消耗定额、停台率、生产效率等参数,配置设备台数;

    4  主要工艺设备参数可按本规范附录E的数值选用,也可根据产品、技术进行调整;

    5  生产工序损耗率可按本规范附录F的数值选用。

条文说明

3.3.1、3.3.2  在设备选用时,应参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指导性文件,所选设备在满足加工产品技术要求的同时,还应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以保证设计的先进性。

3.3.3  选择智能型、大卷装、定长卷绕和短流程的工艺及辅助设备,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减轻劳动强度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是现代纺织生产技术的发展方向。

3.3.4  针织工厂的染整工序在生产中需要使用大量的蒸汽和水,应选用低浴比的节水型设备。在工厂设计时应设计冷却水、冷凝水、余热回收系统,节约水资源,实现节能减排。

3.3.5  应以织物规格及织造设备的实际产量和台数为依据,结合各种设备的参数,计算其他加工设备的实际产量和设备台数。编织工序因产品品种不同,产量会有所变化,适当的加大染整加工能力,可增强整条生产线的适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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