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5057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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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1  对机械连接的钢导管及其配件的电气连续性有异议时,应在材料进场后敷设前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安装用导管系统》GB/T 20041.1的有关规定执行,合格后才可使用。

4.1.2  对塑料绝缘导管、线槽及其配件的阻燃性能和金属导管的电气连续性有异议时,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1.3  导管暗配宜沿最近的路径敷设,并应减少弯曲。除特定情况外,埋入建筑物、构筑物的导管,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

4.1.4  进入落地式配电箱(柜)底部的导管,排列应整齐,管口宜高出配电箱(柜)底面50mm~80mm。

4.1.5  需接地的金属导管,进入配电箱时应与箱体上的专用接地(PE)端子做电气连接。

4.1.6  敷设在潮湿或多尘场所,导管管口、盒(箱)盖板及其他各连接处均应密封。

4.1.7  导管不宜穿越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当必须穿越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4.1.8  导管的加工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和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

4.1.9  导管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明配的导管,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两个接线盒间只有一个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4倍。

    2  暗配的导管,当埋设于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埋设于地下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

4.1.10  当导管敷设遇下列情况时,中间宜增设接线盒或拉线盒,且盒子的位置应便于穿线。

    1  导管长度每大于40m,无弯曲。

    2  导管长度每大于30m,有1个弯曲。

    3  导管长度每大于20m,有2个弯曲。

    4  导管长度每大于10m,有3个弯曲。

4.1.11  垂直敷设的导管遇下列情况时,应设置固定电线用的拉线盒:

    1  管内电线截面面积为50mm²及以下,长度每大于30m。

    2  管内电线截面面积为70mm²~95mm²,长度每大于20m。

    3  管内电线截面面积为120mm²~240mm²,长度每大于18m。

4.1.12  明配导管的布设宜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棱线相协调,对水平或垂直敷设的导管,其水平或垂直偏差均不应大于1.5‰,全长偏差不应大于10mm。

4.1.13  室外导管管口不应敞口垂直向上,导管端部应设有防水弯,并应经防水的可弯曲导管或柔性导管弯成滴水弧状后再引入设备的接线盒。

4.1.14  明配的导管应采用明配的配件。

4.1.15  导管与热水管、蒸汽管平行敷设时,宜敷设在热水管、蒸汽管的下面。导管与热水管、蒸汽管间的最小距离宜符合表4.1.15规定:

4.1.16  金属导管不宜穿越常温与低温的交界处,当必须穿越时,在穿越处应有防止产生冷桥的措施。

条文说明

4.1.1  为确保免跨接而有良好的电气连续性而设立此条。此条导管机械连接仅指紧定式连接和扣压式连接。

4.1.2  为确保电气工程中采用的塑料制品的耐燃性和金属导管的电气连续性而设立此条。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是第三方检验,可保持检测的独立性和结果的公正性。

4.1.3  暗配的导管沿最近路径敷设可节约材料、降低造价,减少弯曲利于穿线;导管表面有规定厚度的保护层可避免建筑物表面开裂脱落,亦可防止金属导管表面过早出现锈蚀现象。特定情况是指设计或专业施工规范有特定要求的情况,如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线,当管线暗敷时,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

4.1.4  规定管口高度是防止积水或杂物进入管内,降低绝缘强度,管口太高会影响穿线或下部电气设备的接线;多根管子的管口排列整齐不仅表面美观,方便穿线拉线,而且易辨认埋在地坪(楼面)内管子的去向,便于维修。

4.1.5  电气工程中哪些金属导管需要接地,哪些金属导管可不接地是由施工设计文件决定的,对施工设计文件要求需接地的金属导管,配管中无可靠接地时应在进入配电箱时与箱体保护接地端子做可靠连接。

4.1.6  潮湿场所是指相对湿度大于80%的场所,多尘场所指灰尘(月平均值)沉降量大于550mg/(m²·d)的场所。为防止粉尘和水蒸气进入导管和盒(箱)内,降低电气绝缘强度或加速金属导管腐蚀,影响安全运行,故而规定要求密封。

4.1.7  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是加套口径较大的套管或在穿越处两端装设柔性连接过渡段等,目的是防止基础下沉切断导管或防止设备运转的振动传递至导管影响线路运行安全。

4.1.8  为了防止渗漏、方便穿线及穿线时不损坏电线绝缘,并便于维修等,制定本条文。

4.1.9  导管的弯曲半径的数值是经验数据与原有类同规范数值是相同的,在实践中证明是可行的,弯曲半径越小,穿线时拉力越大,绝缘层被管壁磨损越严重。

    类同规范规定埋设于地下或混凝土内的导管,其弯曲半径均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规定值比其他情况均较大的原因是为更方便穿线,不致使电线穿不过而造成开凿返工,地下和混凝土内返工难度大,还会影响结构安全。本规范将地下和混凝土中的弯曲半径值区分开来,地下仍规定为导管外径的10倍,而混凝土内改为导管外径的6倍,主要原因是现在建筑物楼板均为现浇,导管弯曲半径值规定太大,则竖向沿墙导管引入楼板时在墙根处导管会裸露在外,影响装修和日后使用效果,由于规定的是最小值,所以楼板内的弯曲半径值可尽量做大。

4.1.10  本条是为便于穿线、维修,防止电线穿入时拉力过大和绝缘层磨损严重所作的规定。由于管内导线的绝缘层大部分已由原沥青纱包橡皮绝缘材料改为PVC塑料,故而穿线时摩擦力有较大的降低(已经试验验证),所以对原类同规范条文作出修改。

4.1.11  由于垂直敷设的线路,在转角处电线的绝缘层和芯线均因电线自重受到较大应力,为防止因蠕变而损伤电线绝缘层,故规定在某一高度处加装拉线盒,并在盒内用夹具固定电线。

4.1.12  配线工程在室内明配时要与建筑物棱线一致,包括直线和曲线在内,是外观质量的需要,使之与建筑物协调和谐,同样理由对于水平或垂直敷设的导管作出了规定。但原类同规范对全长偏差的量值以管内径1/2的规定不尽合理,若管径大、管段短则显得偏差太大,所以规定为全长偏差不大于10mm。

4.1.13  室外配管要防止雨水入侵管内,影响运行安全。本条规定了具体防范措施。

4.1.14  导管的配件主要指拉线或接线盒(箱)等器件。明配导管和暗配导管的配件,其构造是不同的,防腐和抗机械冲击强度也不同,误用后影响工程质量,不能达到预期功能要求,也会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同时也不利施工作业。

4.1.15  导管与其他管道应保持一定距离,是为运行安全,其所列数据源自相关设计规范规定。

4.1.16  本条是为节能而采取的技术规定。可以采用导管中间断开接一段导热性差的绝缘导管,导管断开两端应跨接接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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