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通风和空气调节
9.3.1 仓库空气调节区的夏季冷负荷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计算确定;当室温小于15℃时,冷负荷宜按现行国家标准《冷库设计规范》GB 50072的有关规定计算确定。
9.3.2 阴凉库的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宜设置自然或机械通风系统,确需设置时,应采取防止结露的措施;
2 经常开启的外门和物流通道进出口应设置空气幕。
9.3.3 仓库取样间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取样间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与生产要求一致;
2 取样间的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宜单独设置,并宜独立运行。
9.3.4 仓库中心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等宜采用局部空气调节系统。中心控制室主机房应设置计算机房专用空气调节系统。
9.3.5 仓库的进、排风口应设置防止昆虫、鼠类或其他动物进入的防护措施。
9.3.6 中药材养护间应在室内外分别设控制开关,排风管道正压段不应穿越其他房间。
9.3.1 不同的仓库,夏季空气调节区的冷负荷变化很大。仓库进、出物料所产生的空气调节冷负荷随物料流量变化,特别是阴凉库等库温较低的仓库,进、出物料产生的空气调节冷负荷变化较大;高架仓库与平库相比,仓库围护结构外墙高度差别很大,从几米到二十几米,窗墙比差别也很大,围护结构产生空气调节冷负荷变化较大;自动堆垛机仓库与人工叉车堆货仓库相比,仓库内电气设备容量、照明设备功率、操作人员数量变化很大,电气设备、照明设备、操作人员产生的空气调节冷负荷变化较大。所以,仓库空气调节区的夏季冷负荷变化范围较大,应经过计算确定。
9.3.2 设置空气调节系统的仓库特别是阴凉库等在运行过程中,夏季容易出现空气结露问题,影响仓库正常运行,设计中应采取措施加以预防。补充经降温除湿的新风,维持阴凉库相对室外为正压,对通风、空气调节系统、防排烟系统进、排风口采取密闭措施,能有效减少室外新风渗入量,减少空气结露。对阴凉库外门、货物通道进、出口设置空气幕,即可减少仓库外新风渗入量,减少结露,也可减少仓库内空调风流出量,减少空气调节系统能耗。对新风管、排风管、防排烟风管作防结露保温,能有效避免这些风管内壁结露,避免造成风管滴水。
9.3.3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卫生部令第79号)第六十二条,(仓储区)应当有单独的物料取样区。取样区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当与生产要求一致。如在其他区域或采用其他方式取样,应当能够防止污染或交叉污染。
仓库取样间净化空气调节系统一般送风量很小,只有每小时几千立方米,运行时间也较少,仓库取样间单独设置净化空气调节系统,方便运行管理,节省能耗。因仓库取样间净化空气调节系统耗冷量、耗热量较小,且运行时间可能与其他空气调节系统不一致,所以要保证空气调节系统冷、热源能够满足仓库取样间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单独运行时的调节要求。仓库取样间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可采用自带冷热源的柜式空调机。
9.3.4 中心控制室主机房一般为24小时运行,且设备散热量较大,应采用计算机房专用空调机,主机房空调机宜采用风冷冷凝器,主机房空气调节系统应设备用装置。主机房冬季送冷风时,可取室外风作冷源。
9.3.6 中药材养护间有熏蒸功能,应考虑熏蒸后排除消毒气体的排风系统,其消毒气体不应渗漏入其他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