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工业仓储工程设计规范 GB51073-2014
附录C 仓库温湿度测点终端设置
C.0.1 仓库中有温湿度要求的库房或区域应设置温湿度测点终端,并应按温湿度的分布情况设置。测点终端宜位于最有可能产生温湿度波动的区域。
C.0.2 每个库房安装的测点终端数量及安装层数应按表C.0.2确定。
表C.0.2 库房温湿度测点终端数量要求及安装层数
注:1 面积计算时,常温库、阴凉库面积不足300m2时按300m2计算;
2 面积计算时,冷库、冷冻库面积不足100m2时按100m2计算。
C.0.3 平面仓库测点终端安装高度,不得低于药品货架或药品堆码垛高度的2/3。
C.0.4 高架仓库或全自动立体仓库上层测点终端的安装高度,不应低于最上层货架存放药品的最高位置。
C.0.5 测点终端与屋顶和墙壁的距离不应小于0.50m;与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与进出风口的距离不应小于1.0m,并应避免设置在死角、受辐射热、震动及有水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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