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封闭插接式照明母线敷设
7.0.1 照明母线的订货应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主体结构基本完成,并应在照明工程已进行深化设计后进行。
7.0.2 照明母线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母线应平直、外壳无凹坑、表面镀层完整无划痕,附带的馈电、端封、支接、软连接和固定件等部件应齐全、无缺损。
7.0.3 照明母线安装前应抽检母线导体的通电稳定性能和电气绝缘性能,抽检的数量应为相同规格的每批次进场的1节~2节,抽检的结果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7.0.4 母线可侧装于建筑物或构筑物墙体表面,也可吊装于吊顶下部,应采用配套的支持件固定,固定点间距应均匀,固定点距离不宜大于2m。
7.0.5 母线直线段的连接,馈电部件、支接部件、端封部件、柔性连接等的连接以及固定于母线上的灯具安装等,均应按产品技术文件进行操作,并应确保其连接的可靠性。
7.0.6 当母线穿越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变形缝处或水平直线段需标高变位时,应采用制造厂提供的柔性连接部件。
7.0.7 母线直线段安装应平直,水平偏差不应大于5mm,垂直偏差不应大于10mm。
7.0.8 不接馈电单元的母线端部应封闭完好,端部离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可操作距离不应小于200mm。
7.0.9 母线安装应确保母线导体的组合几何中心线与外壳中心线同心。
7.0.10 母线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全长不应少于2处与接地保护干线相连接,分支端部也应做接地保护;母线的金属外壳不应作为接地的接续导体。
7.0.11 母线上无插接部件的接插口封堵盖应完好。
7.0.12 母线的分接单元与母线的配合,其锁紧装置应完整可靠,确保其连接的可靠性。
7.0.1 封闭插接式照明母线,有的称插接式照明小母线,是近年来引进国外技术用在大型公用建筑工程的电气照明工程中的新型材料,具有集成化程度高、配套部件齐全、工厂制造完备、现场安装简捷等特点,有广阔的应用前景,但必须在经深化设计后才能订货采购。本条规定了采购订货的条件和时机。
7.0.2 本条规定了照明母线进场检验的外观质量检查要求。
7.0.3 电气性能检查的内容、要求和方法在产品技术文件中有明确要求。
7.0.4 本条明确了照明母线敷设部位和固定方法。
7.0.5 本条规定照明母线各集成部件的安装操作注意事项。
7.0.6 本条规定了照明母线配套供应的柔性连接部件的适用场所。
7.0.7 对照明母线的安装平直度作出规定,数值均未超过产品制造标准。其偏差值均指全长与理论中心线的比值。
7.0.8 为方便操作和检查,规定端部离建筑物的最小距离,与产品的安装要求一致。
7.0.9 照明母线安装完成后应检查导体位移情况是否与产品标准一致。
7.0.10 照明母线外壳必须保护接地,由于其不是专用接地线,在运行中要维护检修,而且有可能改造移位,因而不能作为其他电气设备或器具接地的接续导体。
7.0.11 为运行安全作的规定,也是照明母线通电前最终检查的内容。
7.0.12 因母线分接处往往是事故的多发点,安装时应特别注意防松锁紧装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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