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 GB5021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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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碎石灌沥青垫层

11.5.1  碎石灌沥青的垫层,不得在有水或冻结的基土上进行施工。

11.5.2  沥青软化点应低于90℃;石料应干燥,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11.5.3  碎石灌沥青的垫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先在基土上铺一层粒径为30mm~60mm的碎石,夯实后,再铺一层粒径为10mm~30mm的碎石,找平、拍实,随后浇灌热沥青。

    2  沥青的渗入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当设计要求垫层表面平整时,应在浇灌热沥青后,随即均匀撒一层粒径为5mm~10mm的细石,找平后再浇一层热沥青。

条文说明

11.5.1  因为沥青施工一般都是在加热状态下进行,如果基土上有明水或冻结,遇热后则变成蒸汽,影响沥青层和基层的黏结,不易保证质量。

11.5.3  碎石灌沥青垫层,先铺一层30mm~60mm粒径的碎石,再铺一层粒径为10mm~30mm的碎石,比直接在30mm~60mm粒径的碎石上灌沥青要节约大量沥青,也没有必要完全灌满。灌热沥青一般只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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