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内部冷凝验算
7.1.1 采暖建筑中,对外侧有防水卷材或其他密闭防水层的屋面、保温层外侧有密实保护层或保温层的蒸汽渗透系数较小的多层外墙,当内侧结构层的蒸汽渗透系数较大时,应进行屋面、外墙的内部冷凝验算。
7.1.2 采暖期间,围护结构中保温材料因内部冷凝受潮而增加的重量湿度允许增量,应符合表7.1.2的规定。
表7.1.2 采暖期间,围护结构中保温材料因内部冷凝受潮而增加的重量湿度允许增量
7.1.3 围护结构内任一层内界面的水蒸气分压分布曲线不应与该界面饱和水蒸气分压曲线相交。围护结构内任一层内界面饱和水蒸气分压Ps,应按本规范表B.8的规定确定。任一层内界面的水蒸气分压Pm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Pm——任一层内界面的水蒸气分压(Pa);
Pi——室内空气水蒸气分压(Pa),应按本规范第3.3.1条规定的室内温度和相对湿度计算确定;
H0——围护结构的总蒸汽渗透阻(m2·h·Pa/g),应按本规范第3.4.15条的规定计算;
——从室内一侧算起,由第一层到第m—1层的蒸汽渗透阻之和(m2·h·Pa/g);
Pe——室外空气水蒸气分压(Pa),应按本规范附录表A.0.1中的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和平均相对湿度确定。
7.1.4 当围护结构内部可能发生冷凝时,冷凝计算界面内侧所需的蒸汽渗透阻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H0,i——冷凝计算界面内侧所需的蒸汽渗透阻(m2·h·Pa/g);
H0,e——冷凝计算界面至围护结构外表面之间的蒸汽渗透阻(m2·h·Pa/g);
ρ0——保温材料的干密度(kg/m3);
δi——保温材料厚度(m);
[△w]——保温材料重量湿度的允许增量(%),应按本规范表7.1.2的规定取值;
Z——采暖期天数,应按本规范附录A表A.0.1的规定取值;
PS,C——冷凝计算界面处与界面温度θc对应的饱和水蒸气分压(Pa)。
7.1.5 围护结构冷凝计算界面温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θc——冷凝计算界面温度(℃);
ti——室内计算温度(℃),应按本规范第3.3.1条的规定取值;
te——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应按本规范附录表A.0.1的规定取值;
Ri——内表面换热阻(m2·K/W),应按本规范附录第B.4节的规定取值;
Rc·i——冷凝计算界面至围护结构内表面之间的热阻(m2·K/W);
R0——围护结构传热阻(m2·K/W)。
7.1.6 围护结构冷凝计算界面的位置,应取保温层与外侧密实材料层的交界处(图7.1.6)。
图7.1.6 冷凝计算界面
7.1.7 对于不设通风口的坡屋面,其顶棚部分的蒸汽渗透阻应符合下式要求:
式中:H0·c——顶棚部分的蒸汽渗透阻(m2·h·Pa/g)。
7.1 内部冷凝验算
7.1.1 冬季采暖建筑通常室内温、湿度高于室外环境,外围护结构受到室内热湿作用,热量和水蒸气经围护结构流向室外,若围护结构内侧构造层为蒸汽渗透系数较大的材料(如加气混凝土和黏土砖等多孔材料),当建筑物室内外存在水蒸气分压力差时,室内水蒸气会进入围护结构内部,如果围护结构外侧有卷材或其他密闭防水层的屋顶结构,以及保温层外侧有密实保护层或蒸汽渗透系数较小的保温层的多层墙体结构时,进入围护结构的水蒸气由于受外侧有密实保护层或蒸汽渗透系数较小的围护结构的阻碍,水蒸气无法穿透围护结构,内部可能出现湿累积问题,会发生冷凝受潮现象,故应进行屋顶、外墙的内部冷凝验算。
7.1.2 材料的耐久性和保温性与其潮湿状况密切相关。湿度过高会明显降低其机械强度,产生破坏性变形。同时,湿度过高会使材料的保温性能显著降低。因此,对于一般采暖建筑,虽然允许结构内部含有一定的水分,但是为了保证材料的耐久性和保温性,材料的湿度不得超过一定限度。允许增量系指经过一个采暖期,保温材料重量湿度的增量在允许范围之内,以便采暖期过后,保温材料中的冷凝水逐渐向内侧和外侧散发,而不致在内部逐年积聚,导致湿度过高。关于保温材料重量湿度允许增量值的规定,本规范在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的基础上增加了近年来建筑领域广泛使用的材料。
通过对不同含水率下保温材料导热系数的变化研究,可以认为材料在含水率小于本规范表7.1.2中的规定值时,导热系数的变化对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影响较小,因此,将材料的含水率按本规范第7.1.2条中的规定值控制。
7.1.3 关于围护结构中冷凝计算,近年来在建筑传热传湿的研究领域获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但这些成果都有一定的局限性还不够系统、完整,同时也缺乏必要的材料湿物理性能计算参数,故冷凝计算仍沿用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的方法。这是以稳定条件下纯蒸汽扩散过程为基础提出的冷凝受潮分析方法。从理论上讲,此法是不尽合理的,没有正确地反映材料内部的湿迁移机理,但从设计应用的角度考虑,采用此法较为简单和偏于安全。所以在尚未提出一种理想的方法以前,从设计应用的角度考虑,采用此法较为稳妥。
围护结构中冷凝计算与验证的判别方法如下:
1)根据室内外空气的温湿度确定水蒸气分压Pi和Pe,然后根据公式(7.1.3)计算围护结构各层的水蒸气分压P分布曲线,设计中将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和平均相对湿度作为室外计算参数;
2)根据室内外空气的温度ti和te,确定各层的温度分布曲线,同时应按本规范表B.8的规定确定饱和水蒸气分压Ps分布曲线;
3)根据围护结构内水蒸气分压P曲线和饱和水蒸气分压Ps曲线相交与否来判断围护结构内部是否会发生冷凝;若相交,则内部有冷凝发生。
- 上一节:7 围护结构防潮设计
- 下一节:7.2 表面结露验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