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织和牛仔布工厂设计规范 GB5115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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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工艺管道

5.3.1  工厂的工艺管道宜采用明敷。沿墙敷设的管道不应妨碍门窗的开启及采光。

5.3.2  当多根管道上下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介质管道应在冷介质管道之上;

    2  无腐蚀性介质管道应在腐蚀性介质管道之上;

    3  气体管道宜在液体管道之上;

    4  金属管道宜在非金属管道之上;

    5  保温管道应在不保温管道之上。

5.3.3  当多根管道靠墙面水平安装时应将粗管道、常温管道、支管少的管道靠墙,较细管道、热管道及支管多的管道在外。

5.3.4  当管道横跨通道时,管底高度不应低于2.2m,热介质管道及腐蚀性介质管道不得在人行道上空设置法兰和阀门。立管上的阀件应距地面1.2m~1.5m,当需安装于2m以上时,应设操作平台或用长柄、链条启闭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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