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 GB5068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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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人员净化

5.4.1  人员通过用房宜包括雨具存放、换鞋、存外衣、卫生间、盥洗室、淋浴室、换洁净或无菌工作服、换无菌鞋和空气吹淋室等设施。

5.4.2  更衣室内脱衣区和穿洁净工作服区应有分隔,穿洁净工作服区宜按Ⅲ~Ⅳ级洁净用房设计,穿无菌内衣及其后区域宜按Ⅱ~Ⅲ级洁净用房设计。

5.4.3  可灭菌食品生产区人员净化程序宜按图5.4.3顺序安排。

图5.4.3  可灭菌食品生产区人员净化程序

5.4.4  不可灭菌食品生产区人员净化程序应按图5.4.4顺序安排。

图5.4.4  不可灭菌食品生产区人员净化程序

5.4.5  手消毒器和手消毒擦拭巾宜在生产人员通道上设置。

条文说明
5.4.3、5.4.4  这两条分别给出了可灭菌、不可灭菌食品生产人员净化程序,图中以虚线表示的内容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增减的内容,一般情况下宜设置。
5.4.5  在生产人员通道上多处设置手消毒器和手消毒擦拭巾,这是药厂在执行GMP过程中发现的很有效的措施,这里也予以采用。人员通道不仅是操作通道,也包括走廊,在走廊中因开门或其他动作,手仍有被污染的可能,有及时消毒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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