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冶炼厂收尘设计规范 GB50753-2012
附录C 烟气冷却相关计算
C.0.1 烟气的散热量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q=Q0×[c1T1-(1+K)×c2T2]+K×Q0×ck×TK (C.0.1)
式中:
q——烟气需散去的热量(kJ/h);
Q0——进入冷却设备的标况烟气量(Nm3/h);
c1——冷却前烟气热容[kJ/(Nm3·℃)];
T1——冷却前烟气温度(℃);
K——冷却设备漏风率(以小数表示);
c2——冷却后烟气热容[kJ/(Nm3·℃)];
T2——冷却后烟气温度(℃);
ck——空气热容[kJ/(Nm3·℃)];
TK——空气温度(℃)。
C.0.2 烟气和冷却介质的温度差应按下式计算:
△T=[(T1-T11)-(T2-T22)]/2.3lg[(T1-T11)/(T2-T22)] (C.0.2)
式中:
△T——烟气和冷却介质的温度差(℃);
T11——冷却介质在烟气进口处的温度(℃);
T22一一冷却介质在烟气出口处的温度(℃)。
C.0.3 所需冷却设备的传热面积应按下式计算:
F=q/(3.6×△T×k) (C.0.3)
式中:
F——所需冷却设备的传热面积(m2);
k——传热系数[W/(m2·℃)]。
C.0.4 常用烟气热容应符合表C.0.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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