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管道设计
3.5.1 工艺管道吊挂高度和定位,应满足生产要求和其他管道的布置,并应确保运输通道畅通。
3.5.2 输送管路应便于管道液体的输送、管路最短为宜,并应满足保温及管道冲刷的需要。
3.5.3 输送过程中容易产生沉淀物的管道,应在适当位置预留蒸汽或自来水冲洗管接口,并应采取防倒流措施。
3.5.4 吊挂管道应有3/1000~5/1000的倾斜度。
3.5.5 工艺管道宜采用明敷设方式,沿墙敷设的管道不应妨碍门窗的开启、采光及通风。
3.5.6 工艺管道不应穿越管道基础、风道、烟道等;管道不得穿过伸缩缝、沉降缝,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5.7 当多根管道上下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介质管道应在冷介质管道之上。
2 无腐蚀介质管道应在腐蚀性介质管道之上。
3 气体管道应在液体管道之上。
4 金属管道应在非金属管道之上。
5 保温管道应在不保温管道之上。
3.5.8 当多根管道靠墙面水平安装时,应将口径大的管道、常温管道、支管少的管道靠墙布置,将口径小的管道、热管道及支管多的管道布置在外。
3.5.9 当管道横穿通道时,其距地面净空高度不应低于2.2m,热介质管道及腐蚀性介质管道不应在人行道上空设置法兰和阀门。立管上的阀门宜距地面1.2m~1.5m,高于2.0m时,可设操作平台或用长柄、链条启闭阀门。
3.5.10 根据管道使用要求、人流及物流等情况,架空管道可布置成以下几种形式:
1 低支架 距离地面净空高度应在2.0m~2.5m,且不宜设置于厂区主干道及人流、物流集中的地区。
2 中支架 距离地面净空高度应在2.5m~3.0m,应满足人行要求,且不宜设置于厂区主干道及物流集中的地区。
3 高支架 距离地面净空高度应在4.5m~6.0m,且宜设置于厂区主干道及人流、物流集中的地区。
4 当利用建筑物外墙敷设架空管道时,管道不应影响采光和门洞运输。
管道安装除按本节的规定要求外,还应执行各种管材相关的安装施工及验收规程规范,如管道的伸缩补偿措施等具体技术规定。丝绸印染工艺管道包括各种染液、碱液、酸液、漂液等管道。管道输送有自流和泵输送两种方式。管材和阀门的选用及是否需要保温措施要根据输送介质的性质特点做相应选择。
工艺管道宜采用明装的敷设方式,其优点是安装方便、便于检修和安装仪表、阀件及管件等,不足之处是占用空间、影响视觉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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