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50235-2010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7.8 夹套管安装

7.8.1  夹套管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节要求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5.6节和第7章的有关规定。

7.8.2  夹套管安装前,应对预制的管段按照图纸核对编号,应检查各管段质量及施工记录,再对内管进行清理检查,并应在合格后再进行封闭连接及安装就位。

7.8.3  夹套管安装使用的阀门、夹套法兰、仪表件等,安装前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检查、清洗和检验。

7.8.4  当夹套管外管经剖切后安装时,其纵向焊缝应设置在易检修的部位。

7.8.5  夹套管的连通管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连通管不得存液。

7.8.6  夹套管的支承块不得妨碍管内介质的流动。支承块在同一位置处应设置3块,管道水平安装时,其中2块支承块应对地面跨中布置,夹角应为110°~120°;管道垂直安装时,3块支承块应按120℃夹角均匀布置。

 

条文说明

7.8.5  水平夹套管的连通管为防止存液,安装时应注意:若输送汽态介质,应高进低出;若输送液态介质,应低进高出。连通管应焊在夹套的两端。

7.8.6  本条是对原规范相关内容的改写,增加了同一位置支承块的数量及安装的位置,以不妨碍管内介质的流动为原则。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