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工厂设计规范 GB50926-2013
8.7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8.7.1 总平面设计宜列出下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其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
1 厂区占地面积(㎡)。
2 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3 总建筑面积(㎡)。
4 露天堆场占地面积(㎡)。
5 道路及广场用地面积(㎡)。
6 绿化占地面积(㎡)。
7 土石方工程量(m³)。
8 容积率。
9 建筑系数(%)。
10 绿地率(%)。
8.7.2 分期建设的工厂,在总图设计中除应列出本期工程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外,还应列出全部规划工程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条文说明
8.7.1 总图布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本规范给出10项指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规定的相关方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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