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工厂设计规范 GB50926-2013
12.4 防雷和接地
12.4.1 厂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分类及防雷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有关规定。
12.4.2 低压配电接地形式宜采用TN系统,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当不同接地系统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应按最小值要求。
条文说明
12.4.1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丝绸工厂的建筑物应按其年预计雷击次数的计算值确定该建筑物防雷级别,设置相应的防雷设施。丝绸工厂大多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和轻钢结构厂房,可利用建筑结构钢筋、钢结构柱作为避雷装置及引下线,降低工程投资。丝绸工厂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防雷与接地设计,本规范中未涉及事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规定。
12.4.2 本条规定丝绸工厂的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形式宜采用TN系统。TN系统按照中性线N和保护线PE的组合,分为TN-C、TN-C-S、TN-S三种接地系统,根据实际运行经验,通常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采用设备的技术要求,选择TN-C-S、TN-S接地系统形式为宜。防雷接地、工作接地、保护接地、电子设备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系统,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并应采取等电位联结措施。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 上一节:12.3 照明
- 下一节:12.5 通信和火灾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