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工厂设计规范 GB50926-2013
13.6 制冷
13.6.1 制冷方案、制冷系统及管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
13.6.2 在选择新工艺、新设备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外,还应进行技术经济性比较。
条文说明
13.6.2 针对目前市场上出现的新工艺、新设备,在设计选型时,除了应遵循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还应进行其经济性对比,进行选择。对于新型的技术设备,在选择时还应考虑其技术的成熟性和设备使用的实际效果,不宜单独追求高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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