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50348-2018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11.3 系统维护

11.3.1  系统维护应包括日常维护、故障处理、特殊时期保障、维护评价等。日常维护中遇故障报修时,应优先按故障处理程序对故障进行处理。特殊时期保障应根据需要加强维护人员、备件的配置。

11.3.2  系统维护单位应组建系统维护工作团队,制定日常管理、岗位责任、培训、评价和考核等制度,建立工作程序,编制维护工作技术手册。

11.3.3  系统维护单位应有保障系统和设备正常运行、数据安全的措施。

11.3.4  系统维护单位宜建立系统维护需要的针对维护对象的监测工具、专用工具和维护过程的电子信息化管理工具等。接入设备多、规模大的系统,可根据需要建设专门的运行维护管理平台。

11.3.5  系统维护工作实施前,系统维护单位应做好系统勘察、系统维护方案编制、实施条件等的准备工作,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进行系统勘察并编制勘察报告,勘察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1)系统建设状况;

        2)系统使用的物理环境情况;

        3)系统防护效能情况;

        4)原有系统的维护情况;

        5)监控中心(室)建设情况;

        6)系统的备品备件情况;

        7)系统维护的建议。

    2  应根据勘察报告编制系统维护方案,系统维护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需要维护的系统和设备、工作内容、要求;

        2)维护团队、管理制度、技术支撑系统和评价考核方法;

        3)备品备件管理、采购、替代方案;

        4)系统维护工作的受理、响应、回访、用户满意度调查等服务机制;

        5)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6)满足系统维护要求的费用预算。

    3  系统维护单位部署系统维护监测工具、专用工具和管理工具等,应取得建设(使用)单位的授权。

    4  系统维护单位应根据维护方案做好有关技术、文件等资料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符合安全防范工程现状的图纸;

        2)相关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

        3)系统设备台账;

        4)产品说明书、系统操作手册和维护手册;

        5)系统和设备的测试记录、运行与维护记录;

        6)供应商通讯录、集成商通讯录及分包商通讯录;

        7)系统和设备的安装软件、备品备件和在市场上可替代品的采购资料。

11.3.6  日常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GA1081的相关规定对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安全防范管理平台和监控中心等进行维护保养;

    2  对安全防范涉及的实体防护系统及其他系统,应根据维护工作的内容、要求等,制定相应的维护方案并实施维护保养;

    3  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系统涉及的弱电间、线缆与管道等进行维护;

    4  应定期统计各子系统设备的在线率和完好率;

    5  应对系统维护的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对出现问题或相关性能指标有偏差的系统和设备,应根据系统维护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和调整,并经相关方确认后存档;

    6  系统和设备的维护周期应根据安全防范管理要求与各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综合确定,不应超过六个月;

    7  应编制日常维护报告。

11.3.7  故障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安全防范管理要求和(或)服务合同确定故障处理响应时间,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应对系统和设备故障进行分级,并优先对高等级故障进行处理;

    3  应对故障维修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对故障设备后续运行情况进行跟踪;

    4  应编制故障处理报告。

11.3.8  特殊时期保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特殊时期保障的要求组建保障工作小组,确认保障的系统、工作程序、故障处理原则、应急预案等,配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应急通信设施等;

    2  应进行系统现场勘察,对需要保障的系统进行资料整理、核查;

    3  应对需要保障的系统进行预检、预修和调整;

    4  应编制特殊时期保障工作报告。

11.3.9  系统维护单位应根据系统维护工作情况,优化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宜向建设(使用)单位提出系统设备的优化、改造建议。

11.3.10  建设(使用)单位应对系统维护工作进行评价,包括系统维护工作效果和维护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安全生产等。系统维护单位应根据评价意见进行相应的改进。

 

条文说明

11.3.2  系统维护工作团队应根据系统的规模、工作内容和维护要求组建。系统维护工作团队组建的目的是确保维护质量。

    维护工作团队是指承担安全防范系统维护职能的工作/项目管理团队,一般应该由维护服务单位、系统建设(使用)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相关人员包括维护服务单位的管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设备供应商及工程承包商等。

    维护工作程序所涉及的相关单位、人员应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系统维护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应包括相关的法律知识、安全生产规程和专业技能。

    图10~图13分别描述了相应的参考维护工作程序。

图10  安全防范系统维护工作程序

图11  安全防范系统日常维护工作程序

注:故障处理申请可通过人工进行,也可通过维护专用工具自动实施。

图12  安全防范系统故障处理工作程序

图13  安全防范系统特殊时期保障工作程序

    维护评价指标、考核方法和定期评价维护工作,是确保维护工作质量的基本保证。缺乏评价指标、考核方法将严重影响系统维护工作质量,进而不能保障系统发挥应有的防护效能。

    评价指标一般至少包括系统维护工作团队维护工作质量的评价,考核方法一般至少包括针对所维护系统设备的现场抽检、统计系统设备的在线率和完好率以及维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11.3.3  系统维护工作中应考虑采取多种方式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如维护时间段错峰选择、采用备品备件搭建临时的部件和(或)装置、管理主机、终端主机、服务器主机等,对已记录的数据采取保护性和修复措施、做好相应应急预案、维护工作安排及时通告等。

11.3.4  由于安全防范系统安装使用的地域可能非常广阔,系统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程度也越来越高,所以对维护本身的技术要求也随之提高,因此,应配置相关的仪器仪表、设备设施,以及系统运行状态监测、维护过程管理等的专用工具,提升运行维护工作的自动化和网络化程度。

    涉及测量精度的,相关工具应具有国家授权认证机构的检测报告。

11.3.5  本条条文说明如下。

    1  系统勘查是做好系统维护工作的基本保证,一般在系统维护实施前进行。系统勘查是为了全面掌握系统设备、设施的数量、安装位置、功能性能、工作状态和故障情况等,为系统维护方案编制、系统维护实施等打下坚实基础。

    表11  为参考的维护勘察表。

表11  维护勘察表一×××系统

    2  表12为参考的系统维护与要求表:

表12  ×××系统维护与要求表

11.3.6  本条对日常维护做了规定。

    5  系统维护记录可参考表13。

表13  系统维护记录表

    7  日常维护报告一般包括系统设备设施运行状态情况(如设备在线率、设备隐患、系统服务器性能资源等情况)、系统防护效能情况(如防区探测覆盖范围变化或缩减、监视区域变动或图像质量降低、受控区域无授权变动等)、安全防范管理业务运行情况、系统维护情况分析、客户服务质量、日常维护重点工作等。

    维护报告一般应该定期编制。日常维护工作中遇突发性重大问题的还应该及时专题报告。

11.3.7  本条对故障处理做了规定。

    1  系统故障处理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处理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业务连续性、业务恢复和业务重续三大问题。故障处理要遵循的原则是尽可能减少业务的中断时间、尽可能快地恢复业务和尽可能减少监控数据的损失。

    2  表14给出了一个参考的故障分级和处理要求表。应根据安全防范系统规模和分布的实际情况,提出符合安全防范管理要求的具体响应时间和解决时间。

表14  故障分级和处理要求表

    3  故障维修及反馈情况记录可参考表15。

表15  故障维修反馈表

11.3.8  特殊时期一般可以是国家重要节假日、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重大活动期间,以及国家应急管理部门预报发布的涉及重大自然灾害、生产、食品卫生、社会治安等应急管理时期。

11.3.9  涉及可能优化维护规划的,建设(使用)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划调整。涉及可能优化系统维护工作内容和流程的,维护工作团队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护方案调整。

    一般的,通过系统维护可以积累大量的系统设备的运转状态数据,因此,针对系统设备的优化建议,应考虑在系统维护数据基础上进行。

    此外,系统优化建议应基于原系统。由于事关系统防护效能、系统安全等,制定的优化整改方案,要征得建设(使用)单位的许可方能实施,并保证能够实现优化目的。

11.3.10  维护工作效果主要涉及系统防护效能的评价。建议根据安全防范系统使用年限、使用环境、运行状况等,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客观、规范的评价。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