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 GB50226-2007(2011年版)
7.2 消防设施
7.2.1 旅客车站站台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 10063的有关规定。
7.2.2 旅客车站站房的室内消防管网应设消防水泵接合器,其数量应根据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
7.2.3 特大型、大型、国境(口岸)站的贵宾候车室和综合机房、票据库、配电室,国境(口岸)站的联检和易发生火灾危险的房屋,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车站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7.2.4 建筑面积大于500m²的地下包裹库,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面积大于300m²且独立设置的行李或包裹库,应设室内消火栓。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